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孙吴法院执行法官护春耕 措施有力度 结果有温度

2021-04-03 14: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法院执行一起案件共分几步?孙吴法院执结的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告诉你!

2016年2月,祖某某与刘某在孙吴县金海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赊购雷沃谷神联合收割机一台,价值461,600元,约定2016年5月30日前将欠款交付完毕,因二被告未及时交清余款,原告金海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祖某某、刘某自2018年12月30日起至2027年12月30日止每年给付原告金海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收割机款50,000元,于每年12月30日前给付,共计500,000元。

在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祖某某和刘某仍未按期履行约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对二被告采取了公布失信被失执人、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在执行员的调解下,刘某与金海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自动履行250,000元,金海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追究刘某的任何责任,此案得以执结,为金海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减轻了被执行人的经济压力。

原标题:《【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孙吴法院执行法官护春耕 措施有力度 结果有温度》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