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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意见》出炉!吉林省预防和减少 道路交通事故出新策,加快构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

2021-04-06 14: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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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落实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总要求,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构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努力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力量,打造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要坚持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方向,着力提升预测预警预防、重大风险防控、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道路交通治理科技应用、组织社会参与能力。要有力稳控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力争实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要补短板、强弱项、除隐患、防风险,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防范和协同治理水平。

意见要求,要推动交通安全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共治合力。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部门联动的机制,实现交通安全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吸纳社会力量,形成多元化治理交通安全风险新模式。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健全群众意见建议处理、反馈机制,引导全民守法提升素质,推动建立与汽车文明相适应的交通文明。

意见强调,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解决难题。要完善保障机制,打好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逐步建立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制度体系。

要推动整体提升,坚持试点先行,边探索、边总结、边推广、边提升,鼓励基层首创,积极探索经验。要加强宣传发动,注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联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和警示,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重点任务

一、推进交通安全系统治理

提升农村交通安全防控、城市综合疏堵治乱、国省公路安全防护、高速公路“一网”管控、警务辅助人员保障等能力。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规定限额内,统筹增配交管辅警力量,市(州)一线交管警辅比例按照不少于1:2配备,农村交警中队警辅比例不少于1:3,高速公路警辅比例达到1:1标准,缓解警力不足问题。

二、坚持长效常治,推进交通安全依法治理

从严整治“两客一危一校” 、货运“两超”、货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夯实常态化、制度化联合治超机制,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依法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三、坚持主动攻防,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推动情报信息预警、道路风险防范、应急指挥处置、事故救援体系等攻坚。

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路段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完善极端恶劣天气、重特大交通事故、大范围交通拥堵等紧急突发情形处置预案。完善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援机制,提高救治率,降低死伤比。

四、坚持关口前移,推进交通安全源头治理

清剿重点企业、非法营运、危险货物运输、长途客运、校车、机动车查验和驾驶人考试源头等安全隐患。

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健全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接驳运输情况、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

清理不符合国家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开展机动车登记检验集中整治行动,严禁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上牌拿证。

五、坚持联动融合,推进交通安全协同治理

健全交通安全共建共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体系、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等机制。

建立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六、坚持精细精致,推进交通安全科学治理

深化交通安全风险智能研判、大数据物联网技术手段、公共停车场智能化设施设备等应用。

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吉林祥云”建设,推动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设施联通、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增强城市公共停车在线监管和调度水平,着力破解停车矛盾。

原标题:《权威发布 | 《意见》出炉!吉林省预防和减少 道路交通事故出新策,加快构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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