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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2021-04-08 20: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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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拟征告〔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灌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建设项目,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同兴镇罘山村、和圩村、五里村、轴北村,下车镇沙行村、刘圩村、前门村、上车村、下车村、林庄村、顾圩村、柴市村,小伊镇张徐村、祝庄村、小伊村、董集村、杨树圩村,伊山镇张湾村、官路村,拟征收土地共计156.53公顷(见附件),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勘测报告定界图(实际范围以有权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公布后,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27日,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会同同兴镇、下车镇、小伊镇、伊山镇人民政府和所涉及村村民委员会,在拟定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灌云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五、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4月7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意见的,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向属地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反映。

联系方式:

同兴镇自然资源所(88511420)

下车镇自然资源所(88482660)

小伊镇自然资源所(88324599)

伊山镇自然资源所(88541707)

特此公告。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附件

监制:曹文

原标题:《灌云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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