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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消防救援总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以下简称消防救援总队)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三定”规定和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总队及以下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9〕231号)要求,主要履行以下9项职责:
1.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4.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5.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7.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8.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9.完成应急管理部和所在省(区、市)党委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消防救援总队预算单位包括:消防救援总队本级,消防救援总队直属单位,各地(市、盟)消防救援支队,(市、县、区、旗)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总队为中央财政二级预算单位,2021 年下辖预算单位141个(含汇总单位),其中:三级预算单位14个,四级预算单位127个。纳入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三级预算单位如下表:
第二部分
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一)2021年总体收入情况说明。
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预算总收入371655.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4343.92万元,上年结转137311.83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19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604.69万元,上年结转125593.41万元。
二 、关于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基本支出83460.69 万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公用经费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消防装备维护、消防队站建设等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说明。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81955.69万元,占 91.46%;住房保障支出7649.00万元,占 8.54%。
(三)一般公共预算按照支出功能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2021 年预算数比 2020 年执行数减少较为明显的项级支出科目为 2240204 消防应急救援科目,2021 年预算数为6144.00万元,比 2020 年执行数减少5013.12 万元,降低44.9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预算。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占部门支出总额的比重较高,主要是:22402 消防事务科目,2021 年预算数为8195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91.46%,主要用于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工资、津补贴、行政运行以及消防救援人员被装护具购置项目、基层消防救援人员伙食费项目、消防救援总队装备购置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等方面。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 年预算数为 7649.00万元,比 2020 年执行数增加 3515.4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 年预算数为75811.69万元,比 2020 年执行数增加4402.52 万元,主要是新招录消防员等导致的人员经费增加。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2021 年预算数为 6144.00万元,比 2020 年执行数减少5013.12万元,下降44.93%,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
三、关于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83460.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818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5275.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关于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 年消防救援总队及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尚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3.9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661.3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2.63万元。2021 年“三公” 经费预算比2020 年减少 131.3万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关于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消防救援总队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科学技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各级地方财政拨款收入在“其他收入”中反映,主要包括消防装备、消防救援站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消防宣传、火灾防治、灭火救援训练演练等业务经费。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收支总预算371655.75 万元。
六、关于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收入预算371655.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7311.83 万元,占36.95%,主要原因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养老医疗保险政策尚未出台,结转的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转制前按规定累积的结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604.69万元,占 24.11%;其他收入144739.23万元,占38.94%,主要是各级地方财政投入的消防经费。
七、关于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支出预算371655.7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6479.68 万元,占 55.74%;项目支出 163938.27 万元,占 44.26%。
八、关于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关于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的说明
消防救援总队 2021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05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3827.7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232.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93.3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共有车辆 194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8辆、应急保障用车 225辆、执法执勤用车80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02 辆、其他用车509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消防救援业务用车;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32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0台(套)。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 辆、其他用车7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
2021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75.00万元,与 2020年预算持平。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伙食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各单位伙食供应人数及标准,保障消防救援人员营养消耗,提高基层队伍战斗力设立此项目。
2、立项依据
依据《消防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应急管理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赋予消防救援队伍的职能任务以及《消防救援局关于伙食费保障管理事宜的通知》(应急消函〔2020〕1 号)要求,按照类区、队站标准保障实施。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各伙食单位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本单位基层消防救援指战员实有人数和相应的伙食费标准,规范伙食费支出。在保障本单位基层消防救援指战员每日伙食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要求加强伙食管理。定期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发现目标偏离及时修正,进一步提高基层消防救援指战员的满足感、获得感。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实际情况做动态调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 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 457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六)通辽支队扎鲁特旗训练馆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消防救援大队担负着消防保卫和社会抢险救援的双重职能,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专业化队伍,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减少火灾的损失,积极参加社会抢险救援,保卫国家经济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立项依据
大队现有的训练场地已无法满足对各种灾害事故的有效及时处理,极大地制约了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而室内训练馆能够有效解决气候对消防员训练工作的制约,能够有效改善训练环境,提高训练质量,全面提高消防员抗御火灾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3、实施主体
扎鲁特旗消防救援大队
4、实施方案
在营区内建设1268.13平的室内训练馆,计划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8月竣工。预计总投资300万元。2021年申请专项资金100万元。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根据实际情况做动态调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七)锡盟支队训练基地(含战保大队)建设项目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自消防部队改革转隶,消防应对全灾种、大应急的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提高消防自身队伍的体能、技能、战术、战法训练,是打造新时期消防队伍首要任务。战勤保障的建立同样是保障灭大火、打恶仗的根本前提。
2、立项依据
政策依据:
(1)《公安消防部队总队培训基地建设指导意见》(公消〔2007〕455号)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内公消字〔2016〕45号
分析说明:支队级单位应建立独立的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大队。
(2)《消防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建标190-2018《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GA/T 623-2006
分析说明:参照以上标准以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地域特征和主要灾害事故类型,训练基地应配备综合训练塔(包括烟热训练、真火燃烧训练、地下火灾事故训练等)、化工火灾训练设施、油罐和气罐火灾处置训练设施、公路交通事故训练设施、建筑物坍塌训练设施等。强化各类火灾事故处置技术、战术和战法训练。
(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件。
分析说明:应设置独立400米室外训练场,强化体能训练。
该项目已被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列为2020年-2022年建设项目,计划于2020年开工建设,目前已将项目启动前各类前期手续办理完毕.锡林郭勒盟是全区12盟市唯一未建成支队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大队的支队,急需解决。
该项目于2016年4月1日通过了锡林浩特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2016年6月14日,锡林郭勒盟公安消防支队训练基地(含战勤保障大队和消防站)建设项目正式立项。截止目前,已办理完成该项目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地勘、人防、施工蓝图审核、不动产证等前期手续。
3、实施主体
锡林郭勒盟消防救援支队本级
4、实施方案
2021年工作内容/方案,建设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大队附属用房、硬化、绿化、亮化工程。2021年进度计划,完成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大队附属用房、硬化、绿化、亮化工程。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根据实际情况做动态调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5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八)锡盟支队锡市大队希日塔拉街消防救援站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优化城市消防布局,提高全市整体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152-2011)和公安部《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GA/T623-2006)文件精神,同意新建锡林浩特市消防大队三中队消防站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立项依据
2017年1月修订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三中队消防站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9277平方米,建筑面积4798.92平方米,其中消防站用房建设面积3901.62平方米,体能训练馆用房建筑面积897.3平方米。建筑内容为土建。
3、实施主体
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
4、实施方案
拟建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总建筑面积4798.92平方米(其中消防站建筑面积为3901.62平方米、体能训练馆建筑面积为897.3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主体三层、局部二层,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4.4米。工程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1建筑设计方案
1.1平面设计
建筑物要合理布置各功能区的位置关系,避免人流流向的交叉。
1.2立面设计
在充分满足使用功能的基础上,本着适用、经济、耐久、美观的原则设计,建筑物立面体现现代建筑理性风格。并且注意整体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符合锡林浩特市总体建筑风格。
1.3剖面设计
在充分满足使用功能基础上,本着适用、经济耐久、美观的原则设计,建筑层数为主体三层、局部二层,建筑高度为14.4米。
1.4装饰工程
建筑室内外装修,应符合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选用经济、耐久、功能性好的装修材料。1、内墙、顶棚应易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踢脚板、墙裙应与墙面平。2、地面应采用防滑、易清洗的材料。3、各房间门均采用实木门,消防车库采用卷帘门。
1.5屋面保温及防水
建筑物屋面采用挤塑聚苯板保温,SPS防水层。
1.6节能设计
建筑节能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节能设计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结构设计方案
2.1设计依据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12);(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2基础工程
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构造要求进行;建筑物基础均设在持力层上,根据实际勘察资料设计基础深度及截面尺寸。
2.3主体工程
建筑物墙体采用承重砌块砌筑,砌块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经设计计算按《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构造要求确定。建筑中的板、梁、柱等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的选择、钢筋直径的选择、钢筋及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的选择,应经结构设计计算后结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构造要求确定,并根据规范的构造要求确定钢筋的保护层。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根据实际情况做动态调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九)乌兰察布市支队四子王旗消防救援大队营房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四子王旗草原旅游资源丰富,投资开发项目逐年增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成倍增长,四子王旗消防大队及消防站多年来与旗公安局共用(土地房屋权属为旗公安局),无独立营房营区,无训练场、训练设施,功能库室不足,且布局不能满足当前灭火救灾和抢险救援的需要。
2、立项依据
为有效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能力,支队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拟在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沙井府路北侧、王府路西侧新建消防救援大队和消防站。同时,旗政府为提升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能力,拟将新营房建设成为包含应急物资储备功能的基地。该项目建设前经四子王旗发改委立项批复,已通过自然资源局初审批复,已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择意见书》等手续。
3、实施主体
四子王旗消防救援大队
4、实施方案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1578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新建执勤综合楼1栋,地上3层,建筑面积3373平方米;新建训练馆1栋,局部2层,占地面积1360平米,建筑面积1730平米;新建训练塔1座,地上6层,占地面积48平米,建筑面积288平米,新建8.3*400米跑道和训练场,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对营区进行地面硬化、绿化等,预计总投资2400万元,拟于2020年5月开工,2021年12月底竣工。2020年完成执勤综合楼、训练馆主体建设;2021年完成其他项目建设和内部装修,2021年12月投入使用。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根据实际情况做动态调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十)总队训保支队资产运行维护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保证中央财政拨款形成资产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安排经费对现有营房、装备器材进行维修。
2、立项依据
为保证中央财政拨款形成资产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安排经费对现有营房、装备器材进行维修。
3、实施主体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4、实施方案
该维修项目总投资为315万元,主要用于房屋装修维修、局部加固、电气(含强弱电)、给排水、防水、取暖、装备器材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定期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发现目标偏离及时修正,进一步提高基层消防救援指战员的满足感、获得感,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根据实际情况做动态调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十一)总队本级资产运行维护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保证中央财政拨款形成资产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安排经费对现有营房、装备器材进行维修。
2、立项依据
为保证中央财政拨款形成资产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安排经费对现有营房、装备器材进行维修。
3、实施主体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本级
4、实施方案
该维修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主要用于房屋装修维修、局部加固、电气(含强弱电)、给排水、防水、取暖、装备器材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定期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发现目标偏离及时修正,进一步提高基层消防救援指战员的满足感、获得感,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根据实际情况做动态调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消防救援总队所主管科研单位开展专用产品检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消防救援局所主管科研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的试制产品销售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各级地方财政拨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类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消防救援总队所主管承担科研任务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消防救援总队所主管承担科研任务事业单位开展消防技术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指消防救援总队所主管承担科研任务事业单位开展消防装备等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指财政部核定消防救援总队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经费。
(五)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财政部核定消防救援总队的科技业务管理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的规定,从 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 4 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 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 1999 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 2000 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 90 元。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消防救援总队及所属消防救援队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指消防救援总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指消防救援总队部门机动费项目支出及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各项支出。
(十二)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素 材: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
制 作: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
编 辑:王一格 赵雅君
原标题:《信息公开|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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