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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洱法院在行动(三)

2021-04-12 17: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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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法院:驻村工作队员驻守疫情防控第一线

曲水镇坝伞村地处江城县曲水镇西南部,与老挝接壤,国境线长7公里,无天然屏障,易发生偷越国(边)境等违法行为。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境外疫情呈快速扩散蔓延的态势,作为边境村的坝伞村疫情防控任务艰巨。江城法院作为坝伞村的挂包单位,坚决服从党委决策部署,持续紧抓“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抽调驻村工作队员参与疫情防控卡点值守,战斗在防控疫情斗争的第一线。

抽调的驻村队员始终坚守在抗疫一线,严格遵守卡点排班制度,积极履行守卡职责,24小时不间断对重点区域过往车辆及人员展开排查、劝导和重点盯防等工作。在与卡点值班村民的紧密配合下,协助公安民警在坝伞村两个卡点共抓获冲卡人员34名、偷越国境人员7名,及时阻断了“犯罪线”,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利益,织密了“一线堵、二线查、三线控”的查缉网络。

“我为群众办实事”之设立“巡回审判点”

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着力点,近日,江城法院深入不设法庭乡镇司法所开展“巡回审判点”挂牌工作。在部分乡镇司法所设立“巡回审判点”,秉承“宁可法官多跑路,不叫百姓多跑腿”的司法便民理念,让基层群众零距离接触司法,及时有效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村镇,切实减少人民群众奔波诉讼之累,让法官变成老百姓家门口免费的“法律顾问”。

巡回审判进乡村 普法宣传入人心

近日,江城法院到案发地江城县嘉禾乡巡回开庭审理了白某某、张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罪两起案件,并进行当庭宣判。庭审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江西村村组干部及村民80余人参与旁听。案件审理结束后,江城法院还协同检察院、嘉禾乡等部门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承办法官就近三年来办理的涉公共安全类的案件进行了通报,同时听取了村组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村干部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意见。

江城法院正式启用勐康口岸国门诉讼服务站

为便利中老边民诉讼,江城法院立足国门实际,于3月19日起正式启用勐康口岸国门诉讼服务站。每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在诉讼服务站内为中老边民、跨境游客、中老贸易、归侨、侨眷提供诉讼指导、法律咨询、登记立案、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同时,聘请了6名不同行业领域的特邀调解员进驻,为非诉讼化解涉外涉侨纠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墨江法院:多措并举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一是党组重视,组织有保障。墨江法院党组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此次教育整顿英模教育中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来抓,并在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组,由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任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研究制定方案、行动有路标。出台《墨江县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方案的指导思想、时间、内容、方式、纪律,推动活动向深向实开展。同时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实践活动“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完善措施,落实有保障。针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一批便民、利民举措,共涉及:便民高效的立案服务、加大巡回办案力度、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结合、涉民生案件的妥善办理、司法公开服务、法治宣传面向基层六个方面14条措施。四是总结评估,做好宣传。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练总结出先进工作经验,宣传一批典型事例和案例,增强法治宣传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人人信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宁洱法院:法院调解快,群众满意高

近日,宁洱法院磨黑法庭快速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李甲与李乙于2018年协议离婚,最近,孩子李丙的抚养问题愁坏了李乙,因为李甲未按协议支付孩子李丙的抚养费,作为李丙法定代理人的李乙只好一纸诉状将李甲告上了法庭。收到诉状,承办法官也犯了难,因为作为孩子监护人的李甲和李乙都是聋哑人,经济困难,沟通也困难,收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社区,找到了同被告共同生活的亲属进行沟通,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一同来到了法庭的调解室,在亲属的帮助下,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由一开始的对抗,到最后能够互相体谅、互相让步,并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在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当天立案,当天调解结案,并主动向当事人告知了司法救助政策,在当事人申请后减免了本案诉讼费用。

思茅法院:为民润法行乡间 司法宣传促和谐

近日,思茅港法庭5名干警分别到思茅区龙潭乡、六顺镇赶集中心搭起宣传台,积极向赶集群众发放《民法典》、《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案例资料,并不适时宜地穿插向来往的群众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告知如何起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活动共发送宣传法律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疑惑30余次,切实认真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宣传活动结束后,法庭干警又来到六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参与并指导调解委员会正在调解的村民李某茶地被邻居挖土造成塌方一案,经过到现场实地查看,了解详情况后,在场的法官就相邻权相关法律向调解人员解释,并向当事人晓之以理的分析矛盾、通过调解处理与诉讼处理的利弊关系,最终顺利化解双方争议。

镇沅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人民法院在行动

——案结事了:2020年8月1日,被告人唐某某醉酒驾驶云JTL908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中过程碰撞到被害人尹某驾驶停在路边的爱玛电动车,导致坐在电动车上的尹某受损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达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唐某某驾车逃逸,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唐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尹某受伤后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在此期间造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损失共计316002.66元。尹某于2021年2月26日向镇沅法院起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受害人权益及时兑现、案结事了目标,多次向被告人及律师做释法析理工作,经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由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被告人唐某某赔偿144400.00元的调解协议。被告人于2021年3月30日当庭一次性结清了赔偿款,被害人也对被告人出具了谅解书。

——以案释法:2021年3月30日,镇沅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一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企业负责人、工程承建商的贿赂,违规决定挂牌出让土地,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经济损失高达4639.00万元。

本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镇沅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全县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及干警代表旁听案件审理。镇沅法院通过公开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让广大政法干警现场体验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公开,通过用身边人、身边事“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跨域立案“一小步”、便民利民“一大步”

4月1日,在镇沅县务工的苏某某向镇沅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登记立案过程中发现该案镇沅法院并无法定管辖权(属景谷县人民法院管辖),为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两地来回奔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征得苏某某同意后,登录“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指导其现场填报相关起诉材料,与景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对接联系在线立案,并受该院委托当场向苏某某送达受理案件材料。

2021年以来,县人民法院收到异地当事人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请56件、已审核通过并立案45件,作为协助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跨域立案申请40件、已协助管辖法院完成立案23件。

用我们的效率、获群众的满意

2020年11月以来,镇沅法院先后聘任3名特邀调解员,依托“云解纷”、“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用好用活现场调解、在线调解、电话调解等多种方式,诉前调解和矛盾纠纷化解速度明显加快,各方当事人自愿、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当日即可委派调解,最快当日、最慢30日内即可快速调处解决纠纷。

2021年以来,县人民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59件、调解成功47件、成功率80%、平均办案时长4.81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澜沧法院:上允法庭成立巡回送达小组解送达难题

为解决辖区地域广、群众素质普遍不高等情况,澜沧法院上允法庭以2020年澜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上允分中心为基础,在通过电子送达、邮政集约送达等“智慧法院红利”缩短送达时间、空间维度的同时成立巡回送达小组,以上门方式提供一站式集中送达、调解、咨询服务的便民送达举措,补齐诉讼服务的弱项、短板,巡回送达小组通过当面送达、拍照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减少法律文书的无效送达情况,有效提高法律文书送达的效率,减少因法律文书无法有效送达造成的案件延期审理的情况。

澜沧法院上允法庭诉前高效化解9起纠纷

近日,澜沧法院上允法庭依托“警诉工作站”的诉非衔接机制,与上允镇交警中队、翁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形成合力,一同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开展调解,在诉前高效化解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9起矛盾纠纷。

澜沧法院执行局执行联动化解土地纠纷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澜沧法院执行局学以致用,为群众办实事,将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运用落到实处,在一起涉及土地侵权纠纷的执行案件中,与东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联动执行,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

从小事入手 解群众办事所难

2021年4月6日下午,刚到上班时间,澜沧法院办公大楼前已经排起了长队,一位行动不便的老人步履蹒跚地走到澜沧法院办公大楼前,看到近40个台阶的楼梯,老人当即犯了难,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值班法警看到后,立即上前询问并引导她从便民通道进入办公楼,带领她到诉讼服务大厅办事窗口,一路帮助老人顺利办完了相关业务。“我的腿行动不便,你们亲自搀扶我上楼,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在诉讼服务大厅办完事后,老人对送她离开的法警队队员表示了感谢。

签发:吕垠松 撰稿:各县区法院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洱法院在行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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