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高考可降分录取!2021年福建高校专项计划启动!

2021-04-13 11: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字号

东南网是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福建官方新闻门户网站。

福建这些县区的考生

高考有望降分录取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

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4月25日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完成报名申请

4月28日-29日

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报

什么是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

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2021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福州:连江县(含小沧畲族乡)、罗源县(含霍口畲族乡)、福清市、长乐区、闽侯县、闽清县、永泰县

厦门:同安区、翔安区

漳州:芗城区、平和县、诏安县、漳浦县(含赤岭畲族乡、湖西畲族乡)、云霄县、南靖县、龙海区(含隆教畲族乡)、长泰区、华安县、漳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泉港区、安溪县、南安市、永春县、德化县、惠安县、晋江市、石狮市、泉州台商投资区(含百崎回族乡)

三明:三元区(含原梅列区、三元区)、沙县区、宁化县(含治平畲族乡)、清流县、明溪县、建宁县、泰宁县、将乐县、大田县、永安市(含青水畲族乡)、尤溪县

莆田:荔城区、秀屿区、城厢区、涵江区、仙游县

南平:建阳区、延平区、武夷山市、邵武市、建瓯市、光泽县、浦城县、政和县、松溪县、顺昌县

龙岩:新罗区、永定区、长汀县、上杭县(含庐丰畲族乡、官庄畲族乡)、连城县、武平县、漳平市

宁德:蕉城区(含金涵畲族乡)、福安市(含坂中畲族乡、穆云畲族乡、康厝畲族乡)、福鼎市(含硖门畲族乡、佳阳畲族乡)、寿宁县、霞浦县(含水门畲族乡、盐田畲族乡、崇儒畲族乡)、柘荣县、屏南县、古田县、周宁县

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县

有何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本人符合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并已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另外,同时符合上述(一)和(二)两项条件,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95所招生院校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具体报名流程

网络申报:

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现场申报:

4月28日-29日,符合报考条件且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持申报高校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友情提醒:

申报时须提交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1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下载)。公示阶段:

5月20日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如何填报志愿?

6月7-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高考出分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

入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单报志愿、单独录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特殊类型线)。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来源:海峡教育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原标题:《高考可降分录取!2021年福建高校专项计划启动!》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