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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婺源法院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举措

2021-04-14 17: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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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眼群众反映突出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婺源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宗旨,立足审判执行职能,践行于法院各部门,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举措。

建立“引导员”制度

在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和三个人民法庭均设置引导员,为办事群众提供业务咨询、材料申报、网上登记、打印复印等服务。

提供预约上门立案等诉讼服务

为年老、体弱、生病、残疾等行动不便的群众或地点偏远且交通不便的群众提供预约立案、送达等服务,法庭依实际情况上门立案、送达或在其居住地就近巡回审判点巡回开庭。

缩减“诉前调”调解时间

完善优化诉前调解与立案的衔接,将诉前调解时间确定为15天,情况特殊可延长为30天,到期无法调解的,及时转窗口立案,并将转交情况及时反馈当事人,杜绝久拖未决,节约群众诉讼时间成本。

优化执行立案服务

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时,对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不再要求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而是由立案审查人员在审判管理系统中自行查询执行依据的生效信息。

简化执行案款发放手续

对按一案一账户管理的执行案款,由承办人代办好发放手续,直接汇入申请执行人事先提供的账户,无需申请执行人到场办理;对一案一账户管理之前因故未能发放的执行案款,在不能发放原因消除后,由承办人代办好案款发放手续,申请执行人只需到法院直接领取转账支票。

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

为进一步拓宽执行调查方式和渠道,对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取证的,经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律师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签发调查令,由持令律师在授权范围和时间内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线索。我院将积极协调本辖区内的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公安机关(含交警部门)等联动协执单位,协调推进律师调查令制度实行,支持配合持调查令的律师依法调查被执行人信息,通力协作破解执行“查人找物难”问题。

实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对除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认罪认罚案件以外的案件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健全司法救助机制

对确有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情形的当事人,承办法官应主动联系并亲自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和政府,收集所需材料,为当事人办理司法救助相关手续,努力为困难当事人提供有效救助。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送法“六进”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定期进校园开展安全教育知识讲座,主动到机关单位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宣传《民法典》,在“宪法宣传周”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等。同时注重通过新媒体窗口宣传法院工作动态、释法说理等内容,使群众近距离感知司法。

结对共建“幸福小区”

定期参加结对社区联席会议,主动服务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共同打造“幸福小区”。

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婺源法院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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