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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回访彰显司法温情 平乐法院干警慰问伤残当事人情暖人心

2021-04-14 19: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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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们,你们及时依法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如今还来看望慰问我们,真是太感谢了,你们给我们家带来了温暖和希望。”当事人张某某的家人激动地说道。

近日,平乐法院民事审判庭赖法官一行来到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的当事人张某某家中进行判后回访、看望慰问。

2019年9月的某一天,原告张某某因交通事故致使颅脑损伤、颅骨、右侧肋骨等多处骨折,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丧失了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2020年,平乐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死亡伤残费用限额内赔偿原告张某某精神抚慰金、伤残赔偿金等损失110000元,在机动车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张某某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715589.5元(含后续5年护理费用)。

在张某某家中,赖法官悉心询问了张某某目前的身体情况,并针对张某某5年后仍需护理的可另行主张后期护理费等相关事宜进行了释明,解除了当事人心中的疑问。同时,考虑到张某某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详细告知了张某某可到平乐法院口头起诉或由法官上门立案,由平乐法院帮忙安排法律援助以减轻其负担。赖法官表示,以后在生活中如遇到其他困难情况也可与法官沟通交流,如有对法院有意见和建议也可积极提出,愿张某某能重树生活信心,克服困难,早日康复,积极乐观地生活。

一直以来,平乐法院不断加大力度对重伤病、残疾当事人的司法人文关怀,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在法院内增设残疾人诉讼服务窗口,从上门立案到案件执行,为残疾人开辟了一条绿色的“高速公路”。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更加快捷便民高效的诉讼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供 稿:梁舒莹

编 辑:梁舒莹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回访彰显司法温情 平乐法院干警慰问伤残当事人情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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