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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以案释法 说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021-04-15 13: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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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说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新疆“七五”普法成果巡礼

“七五”普法以来,自治区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和法治新疆建设总要求,以满足全疆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际需求为导向,建立了“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自治区各级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单位发挥职业优势和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通过“说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在全社会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社会知晓率和满意率明显提升。

面对面 普法宣传“零距离”

“婚礼上不让跳舞,葬礼上不让哭泣,这是多么荒唐!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头脑清醒,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侵蚀,坚决与一切恐怖主义行径作斗争!”2020年9月5日,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片区管委会四道巷社区,青年普法志愿者、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艾尔肯·沙木沙克给社区干部和居民上了一堂题为“以社会主义法治为引领 深入开展反恐维稳斗争”的法治讲座。

当天,新疆法学会、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团委联合开展了新疆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志愿者来到乌市天山区幸福路片区管委会、沙依巴克区炉院街片区管委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自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启动以来,新疆法学会、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团委成立自治区青年普法志愿者讲师团,先后赴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地,开展专场基层行活动。

在喀什地区喀什市步行街举行的专场基层行活动中,喀什市民买尔旦江·库尔班说:“听了宣讲,我学到了好多法律知识,我要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阿克苏、巴州的3个街道、6个乡镇开展普法宣讲时,普法志愿者以“公民如何做一个忠诚爱国者”为主题,从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开展主题宣讲,教育引导大家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名有梦想、有信念、有担当的公民。

各地还发挥专业律师团队力量,通过解析真实案例、解答群众提问等方式,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对面和大家进行深入交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公民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2020年9月25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在乌市第八中学操场上给学生们上法治课

一对一 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2020年3月20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博乐市第九中学,为300多名学生上了一堂以“未检护航成长 远离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课。检察官通过PPT及动画短片,根据学生的年龄及心理发育程度,结合本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数据,有针对性地讲解了五类校园欺凌可能产生的典型犯罪,告诉同学们如何加强自我保护、防范不良行为以及犯罪行为的发生。

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原景说:“检察官为学生们提供了一顿‘法治大餐’,老师和学生们都受益匪浅,今后我们将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6年8月,我区印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全疆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单位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

5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和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以案释法汇编发布制度,精心筛选、汇编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定期向社会发布;建立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选择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通过判后答疑、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大讲堂等形式,为各类普法对象讲解案例、答疑解惑;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制度,定期向司法、执法机关征集以案释法案例,鼓励和引导各类影视制作、文学创作团体对入选案件进行改编,丰富以案释法表现形式。

截至目前,新疆各地均组建了普法志愿者队伍,他们进社区宣传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2019年10月3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自治区水利厅3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旁听了一起公开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以旁听形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教育。

当天审理的是一起土地行政行为及行政赔偿纠纷上诉案。在审判长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国家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进行,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实打实 打造“以案释法”品牌

目前,自治区各地通过“以案释法”活动实践,助推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截至目前,自治区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讲20多万场次,法律服务13万场次,青少年“模拟法庭”6万场次,发放普法材料1000多万份,普法受众达2000多万人次。

自构建“以案释法”机制以来,自治区各地各部门(单位)普法志愿者开展“一堂法治讲座”“一场普法宣传”“一场模拟法庭”“一次法律服务”活动,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法治素养,满足了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

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以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线,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施行自治区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定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计划,加强法治宣传事前提示、事中参与、事后通报,推动普法职责和任务落细落实落具体。

5年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律师等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

自治区检察院全面推行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法律文书对司法办案行为和作出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法律、事由进行分析论证和解释说明,对影响诉讼参与人切身利益,以及检察机关作出的终局性或者否定性处理决定作出全面、准确、清晰、规范的说理,使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形式温情传播。以检务公开推动普法宣传,2019年以来,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开展4次检察开放日活动,5117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参观。推进“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建设,推进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兴载体的运用,稳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布检察业务数据,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全面、便捷的服务。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各级基层农业综合执法力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联合当地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点对点、面对面”以案释法的方式,对农资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提高其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制定并落实《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建立“曝光台”“政民互动”等专栏,公示执法信息,提高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案例库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违法典型案例资料库,目前,收集违反互联网法律法规案例300余个。为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结合网信办职能优势,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定期在疆内全网、全平台曝光传播违法信息的典型案例。

2020年5月11日,自治区司法厅组织新疆律师法律服务团在和田地区和田县巴格其镇比曾村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2019年11月,乌鲁木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乌市司法局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新疆法制报

原标题:《新疆:以案释法 说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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