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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福清市检察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21年4月15日
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提及国家安全
可能很多人觉得很神秘、遥不可及
其实,国家安全就在你我身边
与我们唇齿相依、休戚与共
福清检察官就曾经办理过这样一起
危害国家安全、威胁公共安全的案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以普法宣传为媒介,开展了一系列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通过在检察内网发布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保密宣传资料、组织干警参与网上国家安全专题法律知识竞赛、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宣传片、宣传语等方式,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推动全民国家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国家安全进社区
4月15日上午,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在福清万达广场开展了“维护国家安全,共筑人民防线”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分发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让群众了解国家安全方法的法律知识,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
国家安全进学校
4月15日下午,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分别走进江兜中学、上迳中学,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检察官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例,深入宣传《国家安全法》《国家秘密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切实增强在校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国家安全日“从哪儿来”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共七章八十四条,其中,第一章第十四条,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日“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也包括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等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章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危害国家安全事件的举报方式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
拨打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电话:12339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利益
也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福祉
维护国家安全,你我都是主角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福清市检察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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