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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800余万元货款 雨湖法院12天执行到位

2021-04-15 17: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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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办公室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成功执结一起800余万元的合同纠纷案,

用实际行动为企业发展

保驾护航。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湘潭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某锰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生意上长期的合作伙伴,由湘潭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负责向宁夏某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供货。2020年1月8日,双方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宁夏某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湘潭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货款。截至2021年1月1日,宁夏某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仍有8000238.43元货款未支付。因宁夏某锰业集团有限公司拖欠货款,湘潭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向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2021年3月18日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宁夏某锰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大型民营企业,拥有2万余名职工,骤然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运转,于是主动与该公司法务及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进行沟通,依照法律条款释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后果,了解到该公司有一笔资金在宁夏某银行的银川分行,因该笔资金属专项资金,需法院执行人员到银行现场扣划,立马启动委托执行程序,委托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进行办理。经过双方法院与被执行人、银行不懈沟通,3月31日,被执行人宁夏某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全部货款转账到了法院账户。

次日,申请执行人湘潭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顺利领到执行款。其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他是第一次来法院打官司,无论是审判还是执行都让他感受到了公正和高效,感谢雨湖区法院对他们公司的大力支持,解决了燃眉之急。”

2021年,雨湖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执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将继续转变执行理念,加强涉企案件审理和执行,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雨湖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确保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800余万元货款 雨湖法院12天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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