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零”容忍!武安公安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天气逐渐回暖,春季气候干旱,大风天气增多,各类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也在增加,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武安市公安局重拳出击,对违法野外用火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打击处理一起。
4月份以来,武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各派出所等警种部门联勤联动,先后查处违法野外用火行为18起,依法治安拘留 18人。
警示案例
案例一:
4月12日下午16时许,矿山镇防火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地里违法野外用火,防火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并拍照取证后,向森林分局报警。森林分局民警赶至现场将违法行为人依法传唤至森林分局。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杜某某对自己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供认不讳。
4月14日17时许,违法行为人杜某某被依法治安拘留六日。
案例二:
4月10日下午15时许,大同镇防火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地里违法野外用火,防火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并拍照取证后,向森林分局报警。森林分局民警赶至现场将违法行为人依法传唤至森林分局。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安某某对自己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供认不讳。
4月12日,违法行为人安某某被依法治安拘留十日。
案例三:
4月1日下午15时许,徘徊镇防火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地里违法野外用火,防火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并拍照取证后,向森林分局报警。森林分局民警赶至现场将违法行为人依法传唤至森林分局。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对自己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供认不讳。
4月8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被依法治安拘留五日。
打击违法,坚决守护绿水青山
4月1日,活水派出所依法治安拘留1名违法野外用火人员。
4月3日,西土山派出所依法治安拘留1名违法野外用火人员。
4月4日,寺庄派出所依法治安拘留1名违法野外用火人员。
4月4日,工业园区派出所依法治安拘留1名违法野外用火人员。
4月4日,西土山派出所依法治安拘留2名违法野外用火人员。
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武安公安一直在路上
禁燃禁烧,人人有责!
违禁必罚!绝不手软!
让我们行动起来,
从我做起,禁燃禁烧,
珍惜环境,爱护家园,
让天空更蓝,空气更好,生活更美!
原标题:《“零”容忍!武安公安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