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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武安公安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武安公安
2021-04-16 18: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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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逐渐回暖,春季气候干旱,大风天气增多,各类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也在增加,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武安市公安局重拳出击,对违法野外用火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打击处理一起。

4月份以来,武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各派出所等警种部门联勤联动,先后查处违法野外用火行为18起,依法治安拘留 18人。

警示案例

案例一:

4月12日下午16时许,矿山镇防火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地里违法野外用火,防火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并拍照取证后,向森林分局报警。森林分局民警赶至现场将违法行为人依法传唤至森林分局。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杜某某对自己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供认不讳。

4月14日17时许,违法行为人杜某某被依法治安拘留六日。

案例二:

4月10日下午15时许,大同镇防火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地里违法野外用火,防火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并拍照取证后,向森林分局报警。森林分局民警赶至现场将违法行为人依法传唤至森林分局。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安某某对自己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供认不讳。

4月12日,违法行为人安某某被依法治安拘留十日。

案例三:

4月1日下午15时许,徘徊镇防火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地里违法野外用火,防火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并拍照取证后,向森林分局报警。森林分局民警赶至现场将违法行为人依法传唤至森林分局。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对自己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供认不讳。

4月8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被依法治安拘留五日。

打击违法,坚决守护绿水青山

4月1日,活水派出所依法治安拘留1名违法野外用火人员。

4月3日,西土山派出所依法治安拘留1名违法野外用火人员。

4月4日,寺庄派出所依法治安拘留1名违法野外用火人员。

4月4日,工业园区派出所依法治安拘留1名违法野外用火人员。

4月4日,西土山派出所依法治安拘留2名违法野外用火人员。

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武安公安一直在路上

禁燃禁烧,人人有责!

违禁必罚!绝不手软!

让我们行动起来,

从我做起,禁燃禁烧,

珍惜环境,爱护家园,

让天空更蓝,空气更好,生活更美!

原标题:《“零”容忍!武安公安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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