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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中山:着力办好群众的每一件事!

法润中山
2021-04-16 18: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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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成效好不好

人民群众说了算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

中山市司法行政系统

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做起

从群众最关切的问题抓起

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向某因2016年遭遇医疗事故损害,从2017年起向市法援处申请法律援助,市法援处5次受理了向某的申请,指派法援律师参与该案件的一审、二审程序,后该案件经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市法援处根据向某的申请重新指派了法援律师提供援助,该案件经过重新一审、二审程序审理后,二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向某的合法诉求。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某医疗门诊部未及时履行判决义务,市法援处考虑到向某身体出行不便,于2021年4月15日,及时指派了工作人员及法援律师上门办理申请法援手续,为其继续提供执行阶段的代理法律援助服务。市法援处坚持做到切实保障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4月15日上午,火炬公证处到南朗镇左步村开展巡回办证活动,在左步村村委会、南朗司法所组织协调下,100多名村民参与活动。活动中,公证员开展了《民法典》与公证法律知识讲座,重点讲解了《民法典》继承篇、婚姻家庭篇等内容。公证员还对村民提出的遗产继承、不动产相邻关系等问题进行清晰答疑,切实解决当地群众办证难、咨询难的问题,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

4月15日,东升镇江志明调解室成功调处一起工资纠纷。经了解,申请人阿成(化名)于2021年3月中旬入职于东升镇某玻璃厂,4月12日与厂方负责人温某发生冲突。据此,双方均打算终止劳动合同,但因工资结算标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产生纠纷。

4月13日,阿成到东升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当天下午,司法所组织阿成和温某双方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双方主张的问题进行分析,基本平和双方矛盾。经初次调解,双方基本达成调解意向。

4月14日下午,阿成再次来东升司法所反映情况,说厂方负责人温某突然反口,现在表示不同意昨天的调解方案。获知该情况后,司法所负责人马上通知该玻璃厂所在辖区的企业办对该案件进行督办。责令该辖区企业办负责人果断采取措施,督促厂方负责人配合调解。当天下午,镇综治维稳办、该厂所在辖区企业办、该厂方总负责人等多方再次来到司法所参与调解。经调解,厂方财务负责人刘某写下一份工资结算证明,并书面承诺将于2021年5月15日向阿成支付结清所有工资共计7380元,阿成表示满意,至此,该起工资纠纷被成功化解。

▲横栏司法所以往调解现场

近日,横栏司法所成功化解一宗因工死亡赔偿纠纷。

陈某,于今年年初被中山某五金加工厂临时聘用,从事修补工厂车间房顶工作,在完成补漏工作返回地面途中意外从屋顶跌落身亡。陈某身亡后,其家属与某五金加工厂就陈某的死亡赔偿事宜产生纠纷。经双方初步协商,某五金加工厂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因工死亡赔偿的标准对陈某的死亡进行赔偿,但关于赔偿金额的计算以及赔偿金的给付方式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经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一同前往横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为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员采取反复进行谈话疏导的方式,多日奔走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调双方就赔偿金额缩小差距,终于双方达成一致的赔偿金额,由某五金加工厂向陈某家属赔偿100万元作为因工死亡赔偿金,该100万元双方约定于签订调解协议当天先行支付30万元,余款70万元按照每月支付5万元为标准,分14期分期支付,直至余款70万元付清止。

最后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该纠纷最终圆满解决。

市司法局编辑部

来源:市法律援助处,火炬公证处,东升、横栏司法所

一审:陈娟、吴靖宇

二审:江涛

三审:彭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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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中山:着力办好群众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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