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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内容公示

2021-04-16 18: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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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整顿,根据颍泉区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实施方案和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方案,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面向社会公开,请广大人民群众对颍泉区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监督。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内容:1.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2.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请吃、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案件诉讼、司法鉴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违规交往、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3.法院工作人员不主动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或者不按规定提出任职回避申请;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亲属违规以律师身份代理其任职法院和辖区法院诉讼执行案件。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内容:1.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三、违规参股借贷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内容:1.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非法融资、有偿担保。2.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证券。3.违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四、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内容:1.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接受罪犯、罪犯家属及其请托人请客送礼,甚至受贿、索贿。2.与刑罚执行机关干警、罪犯家属及其请托人私下串通,为罪犯违规暂予监外执行创造条件、出谋划策。3.帮助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徇私舞弊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甚至为涉黑涉恶人员充当保护伞。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内容:1.违反立案登记制规定,采取发放立案指标、限定立案数量、拖延立案等方式,阻碍或限制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2.违反审判期限管理规定,严重超审限,案件久拖不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3.违反财产保全、执行查封有关规定,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查封措施。查控、评估、处置财产不及时,执行案款清理不到位。虚假终本报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以终本方式结案。违规采取执行措施。

六、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整治内容:1.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法院原领导干部离任后三年内、其他工作人员离任后二年内,接受原任职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聘任或担任合伙人、设立人;以其他律师名义接受委托,隐名代理,在幕后充当“法律顾问”。2.充当司法掮客。原法院人员利用离任前职务身份及影响,或利用上下级法院间的工作关系、原任职法院的同事关系等,为案件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受托人、律师之间的违规接触交往牵线搭桥,或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的请托,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从中牟利。

七、诉讼费退费不及时问题

整治内容:1.在立案阶段不主动收集当事人银行账户信息,案件审结后,再要求当事人提出退费申请、提供银行账户信息。2.办理退费时工作拖沓,时间超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法律文书生效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要求。3.当事人申请退费且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拖延退费或拒不退费。

八、网上立案覆盖面不广问题

整治内容:1.网上诉讼服务应用能力和水平低。2.网上立案、跨区域立案、网上调解、网上阅卷、网上保全、网上鉴定使用率不高。3.宣传推广覆盖面不广。4.后台响应较慢、不及时等问题。

举报电话:0558-2626329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举报信箱: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邮编:236000)

颍泉区人民法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原标题:《颍泉区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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