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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星】开阳县人民法院刘有才同志先进事迹

2021-04-19 18: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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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有才同志先进事迹

刘有才同志先后在我院担任书记员、财务人员、审判员、法庭负责人与员额法官,该同志无论在后勤岗位还是审判执行岗位,始终兢兢业业、默默奉献。

刘有才同志自2009年5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行开阳法院,在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争分夺秒、坚持不懈地为自己充电,2010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14年12月获得贵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15年3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参加“贵阳市法院一线骨干法官审判业务能力提高培训班”学习,2017年3月在国家法官学院参加“贵州省法院系统法庭庭长轮训班”学习,2020年9月在国家法官学院山西分院参加“全国法院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学习。

通过以上组织给予的集中学习机会与自学,刘有才同志快速地提升了自已,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了工作成果,成为开阳法院办案骨干。工作中该同志始终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与专业知识,严格依法办案,公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悉心对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办理的紫江水泥破产重整案为贵阳市第一件破产重整案件,该案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金额巨大,现已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阶段。维护社会稳定、救活企业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审理经验,黔东南州黄平法院、黔南州龙里法院、吉林省通化市中级法院及辖区内基层法院先后就破产案件审理到我院进行交流学习。办理的(2017)黔0121民初518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经本院李厚成同志精心撰写,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库。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关键决胜时期,刘有才同志勇于担当,义不容辞地接受党组的安排,从龙岗人民法庭调至执行局工作至今,三年来与同事团结奋进、苦干实干、任劳任怨,至今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042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2020年1至今每月工作成绩均排全院前列。

无私的奉献、无悔的付出终将得到组织的肯定与人民群众的好评。刘有才同志2014年荣获开阳法院“办案能手”,2015年荣获开阳法院“调解标兵”,2019年9月荣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决战执行难工作嘉奖,2021年2月荣获“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办案质量标兵”,同月荣获开阳法院“办案标兵”。

原标题:《【每日一星】开阳县人民法院刘有才同志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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