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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儿子打了”男子谎报案情,一个月打“110”41次,拘!

路桥公安
2021-04-20 18: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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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又打我了,你们警察快点过来。”4月18日凌晨3点,一通报警电话打破了路桥派出所的平静。

几分钟后,民警来到医院附近的一座桥上,果然桥头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贾林(化名),你怎么又喝多了。”民警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这个个子不高、浑身酒气的男子。

贾林,54岁,江西人,从三月中旬开始,贾林隔三差五就会半夜打报警电话,每回都说自己被儿子打了,但回回民警出警,他的身上都找不到一点伤,儿子也不承认自己打过。

“我就是被他打了,你看我这腿。”和之前不同,这回贾林主动挽起自己的裤腿,给民警看自己小腿上的淤青。见贾林身上真的有伤,民警将他带回了派出所做笔录。

“就是白天被他打的,你们赶紧把他处理了。”坐在派出所里,贾林一口咬定身上的伤是被儿子打的。安排贾林去验伤后,民警联系了贾林的儿子小贾。

“我没打他。我昨天根本没有见过他。”见到民警后,小贾崩溃地说,“我昨天一天都跟工友在一起。”

民警经过调查,证实了小贾所说,在民警的反复询问下,贾林终于说了实话,小腿上的伤是前两天他搬自行车时不小心撞伤的,不是儿子打的。

“贾林在儿子小的时候就离家了,最近两年才回来。所以父子俩没什么感情。”民警陈凌云说,“双方矛盾一直挺大的,一个多月前父子俩发生争吵时动了手,当时报了警,我们还调解过。”

陈凌云说,虽然那次的事讲清楚了,但之后贾林经常在晚上喝酒后,打报警电话说儿子打他,多的时候一晚上能连着打七八个。据统计,从3月18日到4月18日,贾林一共拨打“110”41次,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目前,贾林因谎报案情被处以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金二百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110是公安机关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最重要平台,拨打110谎报案情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导致警力资源的无端浪费,让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行为人也会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王紫 郭懿辉)

原标题:《“我被儿子打了”男子谎报案情,一个月打“110”41次,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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