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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河北丰润该补补课了!

2021-04-21 18: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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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据媒体报道,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出现“毁麦苗种树苗”的情况,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虽然当地政府已表示将排查整治,但此事反映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各地政府的弦绷得还是不够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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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副司长陈章全在《三农三人谈》中,通俗地解释了二者的内涵:

“非农化”,是指把农用地转成了建设用地,此外还包括将农用地非种粮食化,比如搞绿化,种草坪、苗圃等。

“非粮化”,是指耕地该种粮食的没种粮食,而种了经济作物。

那么如何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呢?

如何遏制耕地“非农化”?

为了遏制耕地“非农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中提出了“六个严禁”。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 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平原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

○ 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涉及地块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

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 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 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履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

○ 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

○ 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 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 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

○ 确需占用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 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 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

○ 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

○ 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 批地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

○ 各地区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

○ 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

○ 严格临时用地管理,不得超过规定时限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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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如何防止耕地“非粮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有如下具体措施:

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 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

○ 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 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

○ 各地区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

○ 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

○ 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稳定非主产区粮食种植面积。

○ 产销平衡区要着力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口粮田,保证粮食基本自给。

○主销区要明确粮食种植面积底线,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

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

○ 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 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 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 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

○ 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对成绩突出的省份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省份进行通报约谈,并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相衔接。

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

○ 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着力保护和调动地方各级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

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

○ 要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国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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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河北丰润该补补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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