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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残障就无法通过教师资格体检?该改改了

澎湃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
2021-04-29 12:2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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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残障女硕士邹蜜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受阻一事,引发了舆论关注。

据悉,邹蜜大二时因车祸导致下肢残疾,但她凭着自己的努力,拿到国内外两所高校的硕士学位。如今邹蜜是一名校外英语培训老师,为适应行业规范,她参加了教师资格认定考试,通过了笔试和面试的她却因为下肢残疾,被卡在了体检环节。邹蜜称,如果拿不到教师资格证,自己将面临失业。

残疾人因身体原因被挡在教师准入门槛之外,近年来屡有听闻:2016年,在浙江义乌做了8年多幼儿园老师的王丽(化名)因为“右眼义眼无眼球”导致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2017年,福建平潭人林传华年幼时因事故导致右手掌缺失,在全县教师招聘中虽然排名第一,但由于其体检不合格无法录用;2018年,陕西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小李(化名)反映,自己即将毕业却因身高不足1.5米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认定要过体检关,当然有其合理性。如果一个人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教师工作,难免会给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带来困扰。但问题是,现行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承袭自新中国成立初期制定的规范,随着时代发展,有些规定已经难言合理。

比如饱受诟病的身高标准,其实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只要拿一条小凳子就完全可以解决。随着多媒体和上下推拉式的折叠黑板等设施的推广,更不存在所谓的“够不着黑板”问题。说白了,这是担心教师过于矮小有碍“观瞻”。殊不知,“为人师表”重点不是外貌,而是内在的高贵品质。

女硕士邹蜜的遭遇,如出一辙。尽管下肢残疾,但她凭着自己的努力,拿到国内外两所高校的硕士学位。其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精神令公众由衷敬佩。在生活与工作能够自理的情况下,这种身残志坚的人登上讲台本身就是最好的言传身教,其所发挥的榜样示范作用将是对孩子的莫大激励。更何况,如今邹蜜已经是一名校外英语培训老师,完全足以证明她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将残疾人挡在教师准入门槛之外,各地只是按章行事,并不存在故意刁难的情形。但是,这种僵化的体检标准,不仅有悖对残疾人的人文关怀精神,更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均没有对教师体检标准作出具体的要求,只有教育部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体检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既然法律没有将身体残疾列入教师的体检标准,一些地方或部门擅自出台的各种身体门槛,就有违上位法。

这样的事情,不能止于个案式解决。肢体残疾不应作为教师资格的绝对评价标准。不合理的体检标准,是该好好改一下了。

    责任编辑:沈彬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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