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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秀发全掉光!女孩怀疑洗发水有问题,索赔10万元!法院这样判…

法治成都12348
2021-04-30 16: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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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998法治大讲堂 ,作者998法治大讲堂

998法治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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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一头秀发是不少女孩的渴望。但女孩茂茂最近却为头发苦恼,她在使用了某品牌洗发水后,头发开始结块、掉落,虽然及时就医并停用该产品,却仍未能阻挡脱发,最终头发全部掉光。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年轻貌美的茂茂,拥有一头乌黑的亮发。最近感觉到发质有些干燥,发尖有些分叉,就想着买一款滋养头发效果比较的好洗发水。

茂茂打开手机,上网找了找,一款知名品牌的洗发水进入她的视野。该洗发水的介绍上写明“富含多种草本精华,清洁和舒缓头皮的同时,还能够赋予发丝活力和能量,让你细软的发丝恢复强韧,修护受损的发丝,避免发丝因为梳理不当而断裂……”茂茂再点开评论区,发现都是清一色的好评,各种乌黑亮发的买家秀。于是,她立刻下单购买了这款洗发水。

几天之后,洗发水到货,茂茂便立马用来试试。第一次使用,茂茂并没有感到这款洗发水有什么特别之处,她想可能用一段时间就会起到效果。

又过了两周时间,茂茂发现自己的头发非但没有像广告说的那样变得更“活力和能量”,反而出现了掉头发的情况。茂茂有些担心了,难道这洗发水有问题?于是她找到了洗发水商家的客服,质问洗发水是否有质量问题。

客服表示,洗发水都是经过检测合格才销售的,茂茂掉头发有可能是其他原因导致的,也不能排除个体差异引起的过敏反应,客服表示,如果经检查确实是有过敏,可以安排退货。说着说着,客服还将产品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发给了茂茂。茂茂看对方有理有据,也客客气气的,心里想着,就算没有网上宣传的效果那样好,也不至于真能把自己的头发给洗掉吧?她决定再用用看。

又过了一段时间,茂茂的头发情况越来越严重,不光掉落得越来越多,还有头发结块的情况。这下茂茂可慌了,立刻停止了使用洗发水,前往医院治疗。医生检查后表示,茂茂的情况在医学上叫做“斑秃”,是可以治疗的,斑秃一般是因免疫系统出现异常引起的。虽然医生无法判断茂茂的斑秃是否跟洗发水有关,但还是建议茂茂停用,然后积极治疗,好好调理。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茂茂也终究没有解决脱发的问题,最后一头秀发全部掉光。茂茂多次找到洗发水商家,对方的答复一直都是产品绝对是检验合格,没有质量问题。心中苦闷的茂茂,带着在网上购买的假发套,走向了法院,她要求洗发水生产商承担产品侵权责任,赔偿医药费、假发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万余元。

庭审中,洗发水生产商认为,他们生产的产品经过国家严格检测,是合格产品,不可能造成脱发结果,不同意承担产品责任。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头发脱落是否系因使用被告产品造成”。国家保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无法认定本案所涉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茂茂在停用这款洗发水后,脱发越加严重,医院就诊疑似“斑秃”,在医院出具的《化妆品诊断意见书》中,也无法认定“鸟巢状发”(结团)会造成头发全部脱落,形成“斑秃”的后果。现代医学认为,“斑秃”病与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和免疫反应有关。因难以认定直接因果关系,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茂茂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茂茂不服,继续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所作判决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解读嘉宾

四川超环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杨阳

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要如何确定在使用某产品后造成了损害是产品的责任?

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是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而这第一位的责任主体就是生产者。通常而言,产品责任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产品具有缺陷;

2.缺陷产品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害,即产品的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精神损害;

3.缺陷产品与造成的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值得注意的是,产品责任中的因果关系具有特殊性,表现在它是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某种具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

在上述三个构成要件中,产品缺陷是认定产品侵权责任的最关键要素,即所谓“无缺陷,无责任”,产品存在缺陷是消费者或用户向生产者主张任何权利的基础。

如何判断某产品是否存在产品缺陷?

产品缺陷的内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但如果可以通过证明该标准不能保证产品不存在缺陷,则仍要承担产品责任。

产品缺陷的判断标准。既要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标准,判断某一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标准分为“不合理危险”标准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同时也要考虑消费者合理期待标准。有关产品缺陷的判断标准采取的是一般消费者期待标准,即以一个正常的理性消费者的合理期待作为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依据。

是不是只要存在了产品缺陷,就要承担责任?

产品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即不论生产者、销售者是否有过错,只要符合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其就应该向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而且在产品责任中,通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产品缺陷是否存在的证明,要由生产者、销售者来承担举证责任,其要证明产品没有缺陷,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产品责任维权中,受害者是否还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当然还是有的。具体而言,受害人要对下列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①要证明缺陷在产品销售当时即已存在。对此,受害人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证明:使用直接证据,如残缺零件;使用间接证据,如专家证言;使用排除法来排除其他原因。

②要证明缺陷产品曾经被使用或消费,通常为其本人使用,但也不限于此。

③要证明自己遭受损害。也就是说,受害人要对自己遭受的损失的具体范围,比如误工费、医疗费、财产损失、精神痛苦承担举证责任。

网上购物通常面临生产方、销售方以及网络平台三个主体,如果出现由谁来承担着赔偿责任呢?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生产者和直接销售者是基本的责任主体。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销售者能够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即非直接出售人,则该提供者应承担责任。

至于平台方面,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购买、使用产品几乎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天的生活中。作为消费者,我们除了应当明白自己的权利,还应当明白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作为厂商,应当依法生产和销售合格的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平台,则应当依法承担监督审查的义务。各方积极依法履行自己在产品生产、销售中的义务,才能使我们每一个普通人在生活中,买用得放心,用得称心。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总编:唐洪春 主编:张娅

原标题:《一头秀发全掉光!女孩怀疑洗发水有问题,索赔10万元!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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