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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暖心!让聋哑被告人“听见”庭审

2021-04-30 17: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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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平桂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贺州市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件,依法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出庭为其辩护、并聘请手语老师出庭进行翻译,让被告人“听见”庭审,“听见”公平的声音,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

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22日15时许,被告人卢某某发现被害人叶某某停放在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道石村与道东村交界处二级公路边的白色越野车,车门未锁。被告人卢某某发现车内无人后,打开驾驶室车门,盗走现金1280元。2020年11月23日,公安民警将被告人卢某某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卢某某处依法扣押被盗的1000元并发还被害人。

庭审现场

主办法官在审查案卷材料时,发现被告人系聋哑人,有残疾证书,懂手语。为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主办法官立即联系了贺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通过翻译人员手语交流的方式,架起了合议庭与被告人交流的桥梁,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存在的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为公正审判提供庭审依据,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本案中,被告人卢某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现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2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被告人是累犯、又聋又哑、自愿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卢某某认罪认罚,当庭表示服判。

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道路上,平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严格依法办案,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的司法理念,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第188期】

文章来源:平桂区法院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暖心!让聋哑被告人“听见”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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