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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利通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某等四人涉恶一案

2021-04-30 19: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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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上午9时,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马某某等4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进行了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依法在利通区郭家桥乡刘湾村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并对刘湾村涉及规划范围进行征地拆迁,征地拆迁范围涉及被告人马某某等人一家宅基地和农田。被告人马某某为了谋取非法经济利益,在郭桥乡郭桥花园小区和宁夏格鲁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工程建设过程中,多次纠集被告人马某甲、马某乙、马某丙,以暴力、威胁手段先后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犯罪9起,形成了以被告人马某某为纠集者,以被告人马某甲、马某乙、马某丙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马某某等四人通过实施犯罪,为非作恶,欺压郭桥花园小区开发商闫某某、宁夏鲁格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发商马某丁及相关施工人员,扰乱吴忠市利通区郭桥乡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为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利通区法院于2021年4月16日召集各方辩护人就案件的非法证据排除、诉讼权利保障等事项召开了庭前会议。

该案庭审预计持续2天,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了举证、质证与辩论,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发表了意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干部群众旁听了庭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 刑事审判庭

原标题:《【扫黑除恶】利通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某等四人涉恶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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