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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微信调解化纠纷 司法便民在路上

2021-05-07 17: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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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罗定市法院苹塘法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及落脚点,近日,该法庭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了三起纠纷案件。

合同纠纷案

原告睦某某诉被告唐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是湖南省宁远县人,被告长期在广东省中山市打工。考虑到当事人来法庭不方便,法官利用微信与当事人多次沟通,促使矛盾化解。双方在开庭前达成和解协议,分别向法庭寄发确认调解申请书,苹塘法庭依法制作调解书对该案作调解结案。

原告程某某与被告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长期出差外地,到法庭开庭不方便,法庭与被告通过微信沟通后,得知其有协商解决的诚意。开庭时,法官利用微信视频组织双方调解。在法官的辨法析理下,双方当事人相互确认身份并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庭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依法制作调解书对该案作调解结案。

离婚纠纷案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陈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在江西省赣州市工作,经法庭通过微信与被告沟通,了解其有协商解决的意愿。在开庭时,法官通过微信视频由双方当事人相互确认身份后,组织双方达成协议,并将过程在庭审笔录中记录在案。庭后,被告向罗定市法院寄发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处理意见书。苹塘法庭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依法制作调解书对该案作调解结案。

针对部分当事人长期外出务工因路途遥远不愿到庭应诉的实际情况,苹塘法庭利用法庭工作固话绑定的手机号码注册法庭工作专用微信,通过添加当事人微信进行沟通,并按规程由当事人出示并影印身份证先作身份确认及作送达地址确认,法庭工作人员则充分利用当事人用餐、下班等便于沟通的时间引导调解。这种做法,有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案件纠纷,妥善化解双方矛盾,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减少诉累,同时达到疫情防控的要求,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片来源网络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微信调解化纠纷 司法便民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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