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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 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霞浦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1至3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工作主要办案数据
1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82件100人,件数和人数分别同比上升67.3%和40.8%。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17人,同比上升240%,不捕率13.2%,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其中,证据不足不捕12人,同比上升140%,无社会危害性不捕5人,同比上升400%。
共起诉各类犯罪85件115人,同比分别上升14.9%和27.8%。决定不起诉9人,同比上升200%;不起诉率5.6%,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其中证据不足不起诉3人,同比持平;情节轻微不起诉4人,去年同期为0,法定不起诉(符合刑诉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不起诉)2人。
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1至3月,刑事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0件102人,同比分别上升19.4%和30.8%,认罪认罚案件件数和人数分别占审结案件的87.9%和82.3%。
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84人,同期法院采纳81人,占提出量刑建议人数的96.4%。
3
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立案监督。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同比上升400%。共受理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公安机关主动撤案4件,通知公安机关撤案1件。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行政机关移送1件。
纠正漏捕、漏诉。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共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批捕4人,同比上升300%;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3人,同比下降25%;纠正公安机关移送遗漏起诉罪行1人。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次。
4
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法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2件,已纠正2件,纠正率为100%。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5人,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漏管5人。
行政检察工作主要办案数据
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提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件。
公益诉讼工作主要办案数据
1
立案情况
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立案3件,立案数占受理总数的42.9%。
2
诉前程序
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案件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件。
3
提起公益诉讼
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公益诉讼1件,占立案数的33.3%,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生态检察工作主要办案数据
1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情况
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共批捕生态犯罪案件4件8人。提起公诉2件7人。
2
不捕和不诉
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对生态犯罪嫌疑人不捕3人,不起诉1人。
3
立案监督
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
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
审查逮捕情况
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共批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8人。
2
审查起诉情况
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人,同比上升250%和167%。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件1人。
3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共批捕3人,起诉4人。无受理批捕、起诉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无受理批捕、起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案件。
4
“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2021年2月27日、3月15日,分管副检察长带领第五检察部干警到霞浦县第四中学、第六中学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开展情况。了解学校2021年校园法治宣传、安全工作的计划汇报以及学校对法治进校园活动方面的需求和建议,并对学校班子成员进行了“一号检察建议”的专题再学习。第一季度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了6次,受众师生有4000余人。
5
“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工作
2021年3月5日,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到霞浦县九大馆广场为群众宣传霞浦县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等方面法律知识并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等宣传手册。
控申检察工作主要办案数据
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25件,同比上升47.1%。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
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1
“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相关情况
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共起诉黑恶犯罪案件1件5人,涉黑恶案件审结率为100%。
2
依法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情况
对非公经济人员依法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营造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法治环境。1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对非公经济人员依法不起诉1人。
霞浦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2021年4月29日
霞浦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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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1月至3月霞浦县人民检察院 主要办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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