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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2021-05-08 11: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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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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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全体干警: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廉洁行使职权的制度保障。

当前,我院正在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向社会各界、全体政法干警提出如下倡议: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五、坚决做到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依照程序办理;六、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七、严禁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八、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九、严禁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十、严禁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执法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执法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我院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违规行为做到“有请必拒”“有问必记”“有责必究”。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办理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

原标题:《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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