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云南省积极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以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

2021-05-09 11: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从空中俯瞰金沙江沿线,昔日满目疮痍的矿山“披”上绿装,荒山废地变身“绿色客厅”;在长江上游水富段,23.3万尾珍稀特有鱼类跃江而下,开启长江之旅。

矿山治理,让生态变了样;增殖放流,更多鱼类重现长江。为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我国第一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长江大保护立下了总规矩和硬约束。

作为上游省份的云南,坚决扛起“保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高位推动、统筹谋划,全力推动《长江保护法》落地实施。云南省将《长江保护法》宣传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普法工作重点,并作为“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的重要宣传内容,各相关部门加快专题培训学习,力求准确理解主要内容,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

与此同时,不断完善配套制度,由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司法厅牵头,对省级各有关部门、16州(市)政府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避免出现政出多门、法律“打架”现象。目前,尚未发现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中央精神以及《长江保护法》规定的内容。研究制定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首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地方性立法工作积极推进,针对《长江保护法》明确的相关职责,各有关职能部门正加快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文件。

各地各部门以贯彻实施法律为契机,全力开展突出问题整治。近年来,我省落实“三线一单”管控体系,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修复,开展地表水劣V类断面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长江流域36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7.8%,劣V类比例为0,达标率为100%;长江流域云南境内的所有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具备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2.75%、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8.49%,全省400总吨以上船舶全部配置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装置,588座尾矿库完成治理510座;完成小水电清理退出267座,完成380座废弃露天矿山修复主体工程;金沙江重点水域实施10年禁捕,九大高原湖泊实现湖泊水体质量总体稳中向好的目标。

跨区域保护治理合作不断深入,“共抓大保护”的合力不断凝聚。云南与重庆、四川、贵州建立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重点领域合作;云贵川3省建立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协商制定新一轮的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与西藏、贵州、广西联防联控不断深化。

下一步,云南省将建立长江流域统一指导、统筹协调的长江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协调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强化学习宣传和解读,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体系,研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以法治力量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来源:云报客户端

原标题:《云南省积极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以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