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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公告

2021-05-11 16: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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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云0102破2号

本院根据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4月20日裁定受理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一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并于2021年4月20日指定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1年7月11日前向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业路尚源郦城营销中心,邮政编码:650031,联系人:薛欢、王坤璐,联系电话:0871-65380116、15331721036。

购房人(含车位购买人)的债权申报方式为专项核查,具体专项核查方式详见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于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xglr2021)发布的《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购房人债权专项核查的公告》。非购房人的债权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网络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zqsb.jiulaw.cn/index/80029,债权人须登录网络申报系统进行债权申报,如在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的,可联系网站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400-810-1866转3后转4,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8:00)。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7月26日上午9:30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召开会议的具体网站及参会方式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pccz.court.gov.cn)、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wuhuafayuan)及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xglr2021)公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五华法院每月工作回顾(2021年4月份)

原标题:《申报债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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