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我为群众办实事|“感谢法院同志上门为我们解决问题”

2021-05-17 18: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我为群众办实事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朔州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得到进一步优化。

朔城区人民法院

铁汉执法亦柔情

当事人韩某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韩某将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程某赔偿韩某相关费用。案件在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卢文彪了解到申请执行人韩某的劳动收入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在事故发生后因其受伤严重,经医院治疗出院后仍需在家中卧床养病,其子女才刚成年,收入甚微,此次变故让一个家庭陷入困境之中,日常生活都难以为继。

为了缓解韩某家庭生活压力,卢文彪向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句振宇汇报了该案件的有关情况。近日,句振宇、卢文彪驱车载着粮油米面看望慰问了韩某。同时为了保障韩某一家的正常生活,当天中午句振宇和卢文彪便前往南榆林乡政府(韩某户籍所在地),与乡政府有关领导沟通说明案件情况,希望乡政府能给予支持。经核实,韩某的情况符合政策帮扶条件,可享受低保待遇。目前,该低保正在办理之中。

平鲁区人民法院

案后回访知民意 延伸服务促公信

平鲁区人民法院2019年受理的原告刘某诉被告岳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刘某、岳某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由岳某在2019年9月27日前逐月给付所欠刘某货款直至付清。回访过程中,张干世副院长重点围绕案件审理是否公开透明、承办法官是否存在司法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对案件审理是否满意以及该案的执行兑现情况等与刘某进行了交谈,刘某表示承办法官服务态度很好,岳某经济状况不好,除欠自己钱外还有很多外债,如果不是诉诸法院,自己的货款是很难要回来的,虽然目前岳某只履行了部分款项,但通过诉讼和强制执行比自己私下催要欠款更高效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自己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应县人民法院

上门立案调解释放为民情怀

4月30日,应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该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整个过程,都是在当事人家中完成的。该起案件其中一方当事人因病不能行走,无法亲自到法院进行立案,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祯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决定为其提供上门诉讼服务,带领立案庭长张太山一行5人,来到当事人家中,为其进行立案、调解,并告知相关诉讼程序和注意事项,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法院的司法关怀。

“原本打算用担架抬去法院,这下太好了,感谢应县法院的同志们上门为我们解决问题”当事人激动的说。经过现场立案、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感谢法院同志上门为我们解决问题”》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