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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国被免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两个会长职务也被撤掉

会议还同意免去朱明国广东省政协历届委员联谊会会长、省政协书画艺术交流促进会会长职务,请广东省政协历届委员联谊会、省政协书画艺术交流促进会按有关章程办理免职手续。
2014年11月28日下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朱明国1957年5月生于当时属于广东管辖的海南五指山,1975年10月入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朱明国是十八大后第57名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曾历经海南、重庆、广东三个省份任职,长期从事政法和纪检工作。在广东任职时,他曾因妥善处置“乌坎事件”广受好评,但也因为有瑕疵的“三打两建”受到非议。朱明国是自李春城、王永春、万庆良、陈川平、潘逸阳之后第6名落马的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朱明国简历
朱明国,男,黎族,1957年5月生,海南五指山人,1975年10月入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培训班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副总警监。
1974-1975年,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毛招小学教师。
1975-1975年,广东省保亭县保城公社路线教育工作队队员。
1975-1976年,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
1976-1978年,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常委兼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
1978-1980年,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常委兼团委书记。
1980-1980年,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0-1982年,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书记。1982-1984年,中山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科学习。1984-1984年,广东省保亭县委常委。
1984-1988年,广东省海南自治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州直机关党委书记(其间:1985.09-1988.07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培训班学习)。
1988-1993年,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3-1994年,海南省文昌县委书记(副厅局级)。
1994-1995年,海南省文昌县委书记、县长(1995.02明确为正厅局级)。
1995-1998年,海南省文昌市委书记、市长(其间:1995.09-1996.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2001年,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政法委书记。
2001-2002年,重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02-2006年,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06-2010年,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0-2011年,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2011年至2012年5月,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2年5月,广东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
2013年1月,广东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
2013年7月,广东省政协主席。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广东省委委员,第九届、十届广东省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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