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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今天,《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正式生效。
与现行法律相比,两部法律针对一些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校园欺凌时有发生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作出规定。新法建立了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记录入职查询制度等,并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护好孩子,就是保护好我们的未来!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首次定义学生欺凌
①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②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③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④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⑤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图解两法硬核知识点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学校不得占用假期集体补课,不得隐瞒严重的欺凌行为……众多与孩子息息相关的法条,涵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是法律对孩子们落地有声的承诺。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孩子走在阳光之下,拥有健康快乐的童年,是社会之责,是司法之责,今天,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图片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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