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我为群众办事实 】山阴县公安局合盛堡派出所成功化解两起土地争议纠纷

2021-06-07 22: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携手从点击

关注开始

2021年5月18日11时45分,接110指令:合盛堡乡常辛村西南方向地里发生土地纠纷。民警到达现场了解到,常辛村村民张某慧公公张某部与村民杨某珍发生土地纠纷。民警与村干部通过走访群众得知,村民杨某珍家有部分土地因为质量不好让张某部耕种了几年,今年正月开始,杨某珍先后四次口头通知张某部不要耕种她家耕地,张某部仍然继续耕种,于是杨某珍就毁坏了张某部耕种杨某珍土地的地膜。经民警及村干部耐心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恢复了各自原有土地界限。

2021年5月24日17时10分,接110指令:合盛堡东双山村村南有人阻拦报案人种地。报警人系东双山村民马某强妻子李某香,另一方当事人是西双山村民何某春、何某英兄弟。当时报警人李某香情绪激动,要求民警必须立即给出处理结果,并以坐在警车上不下车的方式对民警相要挟。民警一边耐心细致做李某香思想工作,一边就此事展开初查。

当晚10时许,山阴县局党委书记张建国来合盛堡派出所调研指导工作,闻听此事后高度重视,亲自接待了当事人李某香,对其讲政策、讲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当场责令民警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迅速作出公平公正处理结果,报警人李某香满意离去。

经调查,马某强父亲马某元名下的“西桥”地(14.06亩)和“贺老坟”地(20.20亩)共计34.26亩土地被西双山村民何某春、何某英兄弟耕种,上述土地马某元有土地确权手续,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西双山村民何某春、何某英无任何土地经营手续,声称是前任村支书何某壁让他们耕种,且何某壁称该土地属于西双山村,但提不出任何依据。

2021年2月20日,马某元委托儿媳李某香将上述土地流转给东双山村主任陈某锋注册的山阴县锋跃农业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期限为4年。因何某春、何某英兄弟耕种占用了上述土地,陈某锋无法耕种经营,要求马某强要么退还土地流转价款,要么要回土地,因此有了马某强妻子李某香带领陈某锋收要土地时被何某春、何某英兄弟阻拦的事情发生。

2021年6月1日,山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情况说明:承包地块编号为1406212032060002***号的土地(即“西桥”地)位于合盛堡乡东双山村,面积14.06亩;承包地块编号为1406212032060001***号的土地(即“贺老坟”地)位于合盛堡乡贺家堡村1.81亩、东双山村18.01亩和西双山村0.38亩。

2021年6月2日,经派出所民警主持调解,西双山村民何某春与东双山村主任陈某锋达成调解协议,当事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至此,两村争议多年的土地纠纷终于得到化解。

来源:山阴公安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事实 】山阴县公安局合盛堡派出所成功化解两起土地争议纠纷》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