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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确中职生和普高生可互相转学,4月1日起开始施行

读中职在传统观念中一直被认为是学习成绩不佳时无奈的选择,不过在浙江,今后这样的观念或将被冲淡。2月27日下午,浙江省教育厅为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中专、职高、技校等)学生相互转学出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普高生和中职生之间允许互相转学,意见从今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意味着,读中职的学生仍有机会去普通高中就读,而自觉不适合普高的学生也将多了一次选择机会。
申请转学需进行综合考核
浙江省教育厅指出,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推进了培养模式多样化,增大了教育的选择性,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据了解,部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前些年过于强调规模扩张,高中生源质量相对较差。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因为学业成绩欠佳不能顺利毕业。推进普高和中职学生相互转学工作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的具体要求,即需要转学的普通高中学生或中职学校学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中职学校或普通高中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接到申请后,中职学校或普通高中学校在有空缺学位,并依一定程序对学生高中段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后,报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同意学生转学申请。学生转学后,原就读学校应为学生发放学习证明,证明其修习时间和完成学业的情况。学生应在每学期结束之前提出转学申请。
由于该新政将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考虑到政策上衔接,2012级普通高中学生在高三上学期结束时,可以向中职学校申请转学。
转入中职学校应至少修习一年
转学后,如何认定学分、安排年级?对此,浙江省教育厅此次明确,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本校课程设置要求和学分认定办法,对转入学生已经修习完成课程,按“相同直认、相近互认”的原则进行学分认定,尽可能认定学生已经获得的学业成绩,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根据学分认定情况,安排转入学生到合适的年级就读。
意见还规定,在毕业认定和毕业证书发放上,转入中职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应至少修习一年,达到中职教育毕业标准方可获得毕业证书。转入普通高中的中职学校学生完成普通高中所规定的学分,达到普通高中教育毕业标准的方可获得毕业证书。学生应当与转入的同年级学生一起进行毕业认定,一起发放毕业证书。
浙江省教育厅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职转学工作的领导,制定转学具体政策,加强转学学生的学籍管理,落实转入中职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应结合实际制定相互转学相关政策,加强对转入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做好课程衔接,指导学生形成个人的修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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