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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21-06-09 11: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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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大力营造唯实惟先、敢闯敢拼、善作善成的浓厚氛围,绍兴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越城区马山街道(原马山镇)党建办主任范青松在拆迁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时任马山镇房屋征收办主任范青松,在西安村高某某户拆迁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导致多支付补偿安置款。2020年4月,范青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款项已追缴。

上虞区长塘镇人大主席范立新在招标工作中履责不力问题。2013年9月,某村级物业项目公开招标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时任曹娥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兼街道招投标中心副主任范立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3月,范立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浙江白塔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原副经理张月虎在国有资产管理中不作为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张月虎在担任诸暨市白塔湖渔业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副经理、浙江白塔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等职务期间,未按要求及时收回某水域承包权,致使该水域被原承包人无偿占用一年,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合计人民币10万元。2020年12月,张月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已追缴。

新昌县镜岭镇黄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胡和平在村级工程决策中乱作为问题。2018年,时任黄岙村党支部书记胡和平,未按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擅自指定他人实施祠堂油漆工程,并以务工形式支付工程款人民币约9.5万元。2021年3月,胡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4起问题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有的作风飘浮工作不深不细,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有的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反映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一些地方、部门和行业仍不同程度存在,折射出个别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不到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尚有短板,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仍不强,担当作为精气神仍不足。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一以贯之的思想方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整治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形成上下同心、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在比学赶超中争先进位,在奋勇拼搏中率先发展,在真抓实干中引领新风。

通报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意见》和许罗德书记来绍调研时提出的作风建设要求,把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三不”一体推进,打好标本兼治“组合拳”,以“小切口”治理影响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依规依纪依法精细开展调查、精准界定问题、精确甄别责任,在严管厚爱中激发担当作为。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运用数字化改革的最新成果赋能镇乡(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打造基层公权力监督2.0版,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

市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开展全市性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监督举报电话:12388。

原标题:《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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