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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 |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乡镇宣讲“三个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大宣讲
根据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寿宁县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深入乡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02 犀溪镇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世福前往犀溪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01 平溪镇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晖前往平溪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04 南阳镇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陈煜星及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叶树平前往南阳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03 清源镇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朝龙前往清源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05 鳌阳镇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叶应利前往鳌阳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签订承诺书
此次大宣讲活动 ,近220余位乡镇干部参加学习,并签订承诺书128份。
检察机关提醒
如果您有问题线索需要举报,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寿宁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电话或来访方式进行举报、咨询。
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 |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乡镇宣讲“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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