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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书记批“当领导不为亲朋搞工程会很亏”:不敬畏法律

人民日报
2015-03-08 13:37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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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3月8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9版两会特刊版发表题为《抓住“关键少数” 带动依法治国(声音2015)》的文章。文章称,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则指出,当前,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在对宪法法律的尊崇敬畏方面总体是好的,但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有的还残留着封建官本位思想,不把宪法法律当回事;有的认为当一回领导,用自己几个人,为亲戚朋友搞几个工程的权力都没有,岂不很亏!……这都是不尊崇法治、不敬畏法律的表现。

        以下为文章节选:

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在对宪法法律的尊崇敬畏方面总体是好的,但问题也不容忽视。 CFP 资料

护卫法治是为官天职

徐守盛代表(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要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把那些法治素养不合格的人从干部队伍中剔除出去,真正扣正扣好、扣实扣紧尊法这粒关键扣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提高法治素养,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

        当前,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在对宪法法律的尊崇敬畏方面总体是好的,但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有的还残留着封建官本位思想,不把宪法法律当回事;有的认为当一回领导,用自己几个人,为亲戚朋友搞几个工程的权力都没有,岂不很亏!……这都是不尊崇法治、不敬畏法律的表现。

        尊法始于敬法,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观念,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发自内心信仰法律、敬重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决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坚决保证宪法法律实施。

        尊法源自畏法,要把法律当作高悬的“利剑”,知晓依法为官的尺度,按法律要求决策,按法律程序办事,按法律规则出牌,始终牢记哪里都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事,切实做到法治底线坚守不破、法治红线坚持不触、法治高压线坚决不碰。

        尊法才会护法,一个不崇尚敬畏法律的领导干部,是不可能成为法律捍卫者、守护人的。要把护卫法治作为为官从政的“天职”,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当好法治的“守护神”。

        尊法就得考法,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尊法,必须在学法守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考试考验考核。要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把那些法治素养不合格的人从干部队伍中剔除出去,真正扣正扣好、扣实扣紧尊法这粒关键扣子。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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