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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杜尔伯特县九旬奶奶家上演“上门立案”变“上门送钱”

2021-06-11 18: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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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共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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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是上门立案吗,怎么直接把赡养费给我送来了?”近日,杜尔伯特县法院法官在立案当日将执行到位的3000元赡养费送到了刘奶奶手中时,刘奶奶惊讶的说道。

案件经过

刘奶奶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多次要求其儿子们给付赡养费未果。2019年9月,刘奶奶遂将其儿子诉至杜尔伯特县法院连环湖人民法庭,经调解达成协议:刘奶奶与大儿子一起生活,其余四个儿子每人每年向刘奶奶支付赡养费1500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刘奶奶的二儿子和三儿子仅在当年给付了赡养费,之后便未再支付。无奈之下,刘奶奶委托其大儿子到杜尔伯特县法院咨询如何申请执行。承办法官赵领弟得知刘奶奶已91岁高龄,加之老人生病花费较高,大儿子和大儿媳也因病无劳动能力,老人急需赡养费生活,当即决定带领书记员驱车前往刘奶奶家中上门立案。

赵法官到达刘奶奶家后,引导老人做好了执行立案的手续。为了能让老人安心治病,缓解其经济压力,加快案件进展,赵法官立即前往刘奶奶的二儿子和三儿子家中进行了送达,并详细说明了其母亲的现状,耐心的给他们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以维系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刘奶奶的两个儿子经过赵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最终都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并当场拿出1500元的赡养费交给赵法官。

当赵法官手握3000元赡养费返回刘奶奶家中时,老人家十分惊讶,得知来意后,她激动的握住赵法官的手,热泪盈眶的表达着自己的谢意,赵领弟见此情景,连忙安慰刘奶奶,避免情绪过于激动影响身体。临走时,赵法官表示会定期回访赡养情况,请老人放心。

法官感悟:

同一天立案,同一天执行完毕。我们迎着落日的余晖回来时,回想着老人对我们不舍的样子,真心希望她在晚年能得到儿女的精心照顾,也希望她的儿女做好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百善孝为先”,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

“小案”不“小办”,调解暖人心

团结 敬业

务实 争先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杜尔伯特县九旬奶奶家上演“上门立案”变“上门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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