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刑事案件】石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2021-06-11 18: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增强群众法律意识,6月10日上午,石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以来,被告人梁某月、郭某等人长期在石阡县内从事毒品贩卖活动,并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冰毒。被告人游某明知被告人梁某月、郭某在贩卖毒品,仍驾车与二人一起去外地购买毒品,帮助分包毒品,并两次帮忙送毒品给吸毒人员;被告人梁某明知被告人梁某月等人在贩卖毒品,仍与其去外地购买毒品,并将毒品冰毒卖给甘某旺,被告人冯某明知郭某在贩卖毒品,仍两次帮助郭某将毒品冰毒送至吸毒人员。被告人梁某亚明知梁某月、郭某在贩卖毒品,仍帮助其保管 毒品、放风等。被告人甘某旺为牟取非法利益,与王某明(已死亡)共同出资购买毒品冰毒进行贩卖,且多次贩卖毒品冰毒,以上被告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卓某、梁某财多次容留他人在其房屋内吸食毒品冰毒,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月、郭某、游某等人贩卖毒品冰毒,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梁某月、郭某亚在本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十六条的规定,系主犯;被告人游某、梁某、冯某、梁某中在本次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十七条,系从犯;被告人卓某、梁某财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冰毒,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容留他人吸食冰毒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案件的顺利审理,石阡法院作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庭审中,整个庭审过程有序进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择日另行宣判。

(提押犯人现场)

公开审理该起贩卖毒品案件,体现了石阡法院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的决心,同时也是一次禁毒宣传的法治教育,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

原标题:《【刑事案件】石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