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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高要法院:“线上+线下”解纠纷,多元服务真便民!

2021-06-11 22: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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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高要法院新桥人民法庭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审判工作相结合,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线上线下多元化调解,成功化解多宗民事纠纷,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No.1 微信在线“云调解”,助力纠纷快化解

2020年9月,当事人谢某驾驶摩托车与伍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谢某便将纠纷起诉到高要法院。

考虑到当事人及保险公司均在外地,为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新桥法庭法官积极组建“微信群”调解双方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调解,高效化解了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No.2 法官调解化纠纷,当庭和解促和谐

肇庆市高要区某经济合作社将村卫生工程发包给冯某,冯某完成工程并通过验收后,该经济合作社并未将工程款足额支付给冯某。冯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新桥法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有和解的意愿,遂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在阐明法律规定的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适用诚信原则,换位思考,又通过列举类似案例来明法释理。

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经济合作社同意在今年9月份前支付剩余款项给冯某,双方之间的纠纷得以化解。

No.3 庭前调解化纷争,司法为民减诉累

被告黄某和陈某拖欠原告高要某购销部饲料货款43万多元,原告多次催促两被告还款,但被告一直未支付款项,2021年4月,高要某购销部将黄某和陈某起诉至法院。

在送达案件应诉材料过程中,新桥法庭干警了解到两名被告同意还款给原告,但由于资金不足,不能一次性付清,要求分期付款。经协调,原告初步同意分期付款。法庭干警为快速化解当事人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立即安排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用法理、情理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最终,原告同意被告分8期还清上述款项,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No.4 电话调解释法理,主动履行促撤诉

2020年9月,罗定某公司与高要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原告罗定某公司给被告高要某公司加工五金配件,加工费按月结算,60天内付款。原告完成加工任务后,被告却拖欠41万余元加工费未付。2021年5月,原告就本案纠纷起诉到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高要法院立即作出裁定,对被告20多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双方联系,深入了解案情。多次电话沟通后,法官向原、被告释法明理、释明利弊,最终被告同意一次性全部付清欠款,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并解除对被告财产的保全措施,双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肇庆中院干警违纪违法线索举报平台

举报电话:0758-2786071(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

举报信箱:肇庆市信安三路2号督察室,邮编:526040

电子邮箱:

zqzy@zhaoqing.gov.cn

来源:高要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高要法院:“线上+线下”解纠纷,多元服务真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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