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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公告

2021-06-11 20:2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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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1〕202号)要求,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政治考察后方可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根据我省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2021年在我省招生的公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户籍在甘肃省;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政治考察时间安排

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安排在6月11日至7月25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考察。

本科层次考生:6月11日至6月24日

专科层次考生:6月25日至7月25日

三、有关要求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带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考察,并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要求规范填写考生基本信息、考生经历和家庭成员信息,特别是“家庭成员情况”与“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中已故人员不能漏填,《考察表》须正反面打印(一份即可)。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将封装完好的《考察表》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未递交《考察表》或《考察表》填写不规范及考察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不得私自拆封《考察表》。

请各位考生及监护人综合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招生工作安排,合理安排时间前往户籍地公安机关提出考察申请,防止扎堆、聚集。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相关安排,请随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甘肃省公安厅网站,相关事宜以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公安厅下发的正式公告为准。

附件: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察表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察表填表说明

附件下载请登录甘肃省公安厅政府网站来源:甘肃省公安厅

原标题:《关于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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