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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的补充公告

2021-06-13 17: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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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现将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为了保证接种过第一剂次疫苗的居民能够按时、有序接种第二剂次疫苗,经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市从6月3日起至6月25日期间集中开展已接种第一剂次居民的第二剂次接种工作,暂停开展第一剂次疫苗接种工作。

二、我市接种的主要为两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根据临床试验科学数据,这类疫苗仅接种第一剂次,不能够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只有完成全程二剂接种才能获得完整的免疫保护。

三、请广大居民朋友一定要高度重视并珍惜这个机会,凡是接种过北京生物、科兴中维灭活新冠病毒疫苗(共二针)者,在接种第一剂次后满21天后;或接种过安徽智飞新冠病毒疫苗(共三针)者,在接种第一剂次满28天后,尽早携带好本人第一剂次接种凭证和身份证前往指定接种点接种第二剂次疫苗。第一剂次新冠疫苗在外地接种的市民,出具相关接种凭证,证明情况属实后也可在我市接种第二剂次。

四、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说明,第一、第二剂次疫苗接种不限于使用同一疫苗产品,可使用相同种类的疫苗产品,我市使用的北京科兴中维灭活疫苗和北京生物灭活疫苗属于相同种类的疫苗产品,可以替代使用。

五、由于客观存在的疫苗供应不稳定性,7、8月两个月内要启动第二轮第一剂次接种工作,原则上已接种第一剂次而未按时接种第二剂次者,6月25日后不再安排接种。因此,请达到时间间隔的广大居民朋友,要积极主动、尽早前往就近疫苗接种点接种第二剂次疫苗,以免到后期造成不必要的拥挤、等候现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既是对个人及家庭的保护,也是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共筑人群免疫屏障,共享健康美好生活。

乌兰察布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0日

▍信息来源: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编 辑:李 宁

原标题:《【公告】关于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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