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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各区县陆续发布幼儿园招生细则:静安不让家长带孩子报名

澎湃新闻记者 吴洁瑾
2015-04-16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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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9日,延安中路幼儿园孩子正等待家长登记填表。 澎湃资料

        近期,上海各区县陆续发布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与去年不同,今年静安区的幼儿园报名,只接受一名幼儿家长带所需材料入园进行报名或信息采集登记,家长无需带幼儿前往。另外,静安区今年在招生细则中首次取消了“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的要求。

        此前,静安区教育局相关人士表示,要求家长携带“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只是引导家长们重视早期教育,并非强制性规定,也不与入园相挂钩。今年首次在招生细则中去掉相关要求,也是为了避免家长再次产生“不早教无法入园”的误解。

        另外,今年静安招生细则中还特别用显眼的星号注明:“报名当日,报名地点的5所公办幼儿园只接受一名幼儿家长带所需材料入园进行报名或信息采集登记。家长无需带幼儿前往。”业内人士表示,往年在报名点给孩子报名,往往是全家出动,并且家长大多携带幼儿,这让很多家长认为入园需要面谈考试。

        另外,今年静安区的录取方式也有变化。

        去年的规定是“按照家长所填报的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当家长所填报的幼儿园出现报名人数超出该园招生计划数时,教育局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决定录取与否。参与电脑派位但未被摇中的幼儿,教育局将根据区域内尚有空额的公办一级幼儿园的资源,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今年则减少为两个志愿,并且规定,第一志愿填报市级示范幼儿园的,当报名人数超出该示范幼儿园招生人数时,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决定录取与否;第一志愿填报公办一级幼儿园的,则以本街道户籍幼儿优先录取为原则。当报名人数超出该幼儿园招生人数时,依据幼儿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情况为序决定录取与否。第一志愿幼儿园未录取的,将根据家长所填第二志愿幼儿园进行投档。录取原则与第一志愿填报公办一级幼儿园相同。若第二志愿幼儿园名额已满,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区域统筹安排。

        另外,4月14日,闵行区教育局也已发布了2015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澎湃新闻记者发现,去年招生意见中对于持有招生区域内产权证,且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的招生对象,规定“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而在今年招生意见中,则将上述规定适用于全区入园的所有情况。但双胞胎等特殊情况例外。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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