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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警上街整治交通:1分钟视频看完十大交通违法行为
从即日起,上海将展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3月24日,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动员会议上,上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白少康指出,所有警力都要压到街面,划分责任区,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者的肩头。
看看新闻网记者3月24日早晨8点左右从位于静安区的三泉路保德路出发,大约总行程11公里,目的地位于威海路的上海电视台 。

(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逆向行驶。主要表现为闯单行道、占用对向车道逆行抢道等违法行为;)
机动车逆向行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第90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

( 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路口违法。主要表现为滞留路口、闯红灯、超越停车线、在人行道或网格线停车等候违法行为;)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2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处100元罚款。

(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乱骑行。主要表现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驾驶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者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第89条规定,处2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交通违法行为:非法客运。主要表现为汽车、网络专车以及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残疾车、电动自行车“五类车”非法客运等违法行为。)
残疾车、电动自行车加装篷座上道路行驶的,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39条第4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的规定,扣留其非机动车;

(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乱停车。主要表现为人不在车内停放、人在车内的临时停车、乱停靠上下客等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93条第2款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乱变道。主要表现为遇排队加塞、实线变道、强行变道、连续变道等违法行为;)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夹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第1款、第90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2分。


在这个路口鸣笛声不断,不管是车辆还是行人都显得相当无序。
(交通违法行为:行人乱穿马路。主要表现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等违法行为;)
行人不按人行横道信号灯标示通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9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62条、第89条的规定,处10元罚款;
(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乱鸣号。主要表现为禁鸣区域鸣号,道路上恶意、连续、长时间鸣号等违法行为;)
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8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100元罚款。

(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乱占道。主要表现为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运车占用客车道等违法行为;)
机动车非紧急情况时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行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4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处200元罚款、记6分。在城市快速路上实施上述行为的,处罚依据还应同时引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5条第1款;

(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涉牌违法。主要表现为无牌上路、临时号牌过期、污损遮挡号牌、有牌不装、假套牌等违法行为)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同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除此之外,看看新闻网记者还遇到了早高峰时间外地牌照上高架、非机动车骑到了公交车道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在这短短十一公里上班路层出不穷。
从3月24日起,全市79条主干道、各区县自行划定的160条路段,以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和轨道交通站点、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大型绿地公园、旅游景点等区域相关道路。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或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追究相应地法律责任。相关处罚信息,将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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