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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柳岩到和颐酒店:“注意安全”背后的规训女性陷阱

周韵/哈佛大学社会学博士生
2016-04-07 15:04
来源:澎湃新闻
思想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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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岩作为伴娘,在包贝尔的婚礼上被一群男明星抬起,险些被丢进水池。

一位年轻女性,在定位是“中高端商务酒店”的望京798和颐酒店遭遇陌生男子劫持袭击时,几乎无人协助支援。

更早一点的新闻:2016年二月,南京一快递员入室强奸女客户未遂。

2015年8月,传媒大学男生强奸女同学未遂将其杀死。

对于一部分女性而言,在出生之时便不得不面对基于性别的暴力与伤害:远的不提,就在2016年3月,杭州一新生女婴被装在塑料袋内从高空抛下身亡。

从流行话语中的调侃与污名化,到职场上显性与隐形的歧视与区别对待, 再到骚扰、侵犯、杀害,在一个性别不平等被常态化的社会里,女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处处受限,如履薄冰步履维艰。柳岩事件与和颐酒店事件之所以激起强烈的愤怒与恐惧,乃是因为,这些事件,和之前桩桩件件新闻一样,是一捆捆不断添向骆驼背上的稻草。

柳岩事件。

“注意安全”:规训女性 

和颐酒店事件一出,和以往任何针对女性的侵害案件上了新闻一样,又出现了许多“女生该如何自我保护”的文章。《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声,让“姑娘们注意”,教女性在不同场合下如何注意自身安全。

然而,这里的问题仅仅是女性自我保护吗?

从“自保”看, 和颐酒店的当事人做得无可指摘:她选择的,是定位走中高档商务路线、进电梯上楼需要刷卡的酒店;在遇到危险时,她所做的,是大声呼救、尽力反抗——那么,当她遭遇危险无人援手,这是仅仅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就能解决的问题吗?

我们的社会,从不少针对女性的“好心”劝诫:女人不要独自出门喝酒、不要孤身一人走夜路、不要去偏僻无人的地方、不要单独和异性出门、不要穿着“暴露”举止“性感”……

然而,世界之辽阔,生活之精彩,为什么女人不能充分自由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生命形态,或者,用Roxane Gay的话说:“我们有权于这世间自由来去,不被骚扰、不受威胁”——那些看似好心的劝告规训, 本身就构成了另一种对女性生活与生存空间的挤压与限制。

更何况,在远非“桃花源”的现实里,“自我保护”、“注意安全”,早就已是许多女性的生存守则。在这种情况下,流行话语一味单方面强调“自我保护”而不反思完善制度安全保障,实则是将避免危险的责任转嫁给潜在的可能受害者,将注意力从真正的施暴者身上移开。

同时,在对女性生活空间的挤压与限制之外,单方面倡导女性“注意安全”背后的另一个陷阱,则是根深蒂固的谴责受害者逻辑。

颐酒店事件。

规训女性:烈女与荡妇

根据2000年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1.1%的城市女性与1.2%的农村女性汇报,在过去的五年内曾经受到过性骚扰。考虑到会有女性出于各种形式的顾忌而隐瞒不报的情况,真正的数据很可能会高出1.1%和1.2%。

作为伴娘的柳岩,被一群男明星抬起,险些被丢进水池。柳岩是一位走性感路线的女星——然而这决不意味着,对于她的骚扰就是“情有可原”的。任何一位女性,无论她穿成什么样、在生活和情感上如何行事,都不代表着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她怎么样;不管她是熟人、朋友还是已有亲密关系的恋人,当她说“不”的时候,就是“不”。

然而,在面对性骚扰与性侵害时,我们的社会舆论充斥的,反而是对受害者的道德谴责与羞辱:在“注意安全”的规训外,我们的社会舆论从不缺对“怎么没有保护好自己”的事后诸葛亮。我们质疑受害者 “为什么不抵抗”、怀疑她之所以遇害“肯定是自己风骚不检点”,甚至将性侵犯调侃为“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正如柳岩作为伴娘被骚扰后,也同样有类似的声音:“长得安全点就没事”;正如更早一点,李天一案件后,有人试图以被侵害人是“陪酒女”为李天一开脱减罪,当时网上不乏这样的声音:“谁让你是陪酒女”“活该,不去夜总会之类的地方不就没事了么”。

我们以“注意安全”、以“守规矩”、以“自尊自重”为名,制定出一套“好女人”的行为标准,划出“良家”与“非良家”的边界。在这套话语逻辑里,被侵犯者反而成了越轨和失范的一方——谁让你不注意、不小心,自取其辱、自找苦吃、被害活该。

社会对女性身体形象的规训:A4腰、iPhone腿又成为衡量女性“好身材”的标准。

然而,吊诡的恰恰在于,我们的社会,在对女性的道德要求之外,同时对她的身体形象有近乎荒唐的规训与(自我)客体化:“好女(体重)不过百”“反手摸肚脐”风行之后,A4腰、iPhone腿又成为衡量女性“好身材”的标准。女性身体被高度性化、标准单一。而衡量女性身体好不好、美不美的标准,恰恰又是——在男性中心的视角与标准下,这具肉体,能否引发欲望。

于是,我们一面高度“性化”(sexualize)女性身体、赏玩点评垂涎欲滴、一面又要求她冰清玉洁、端庄节烈。在这样的身体、道德双重标准中,女人既要能“守得住”,又要能“放得开”;既要能“清白无瑕”,又要能满足承载男性的性需求和幻想:她需要能引发欲望、却不能拥有欲望, 换言之,她必须同时是“烈女”与“荡妇”——而在什么时候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不由她做主,全看那个时候,这个男权社会,需要她做什么。
当我们不断劝诫女性“注意安全”、不断规训女性的身体,不断告诫女孩“不要挑逗诱惑,否则被侵犯活该”时,在这样的劝诫、规训、教导背后,隐藏、默认、不断常态化的逻辑是,对于男性,侵犯与攻击的冲动是“天赋人权”无法控制,所以女性必须保护自身、不去勾引,否则就是咎由自取——且不论这是对被害者的横加指责二次伤害,是为施暴者的无形纵容与开脱,就说在这种想象中,同样将男人一并默认当成无法自控、原始冲动下不分是非的动物。
说实话,还真是把两性都不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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