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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成“隐形杀手”:管好这个东西要下绣花功夫

毛振华/半月谈
2021-10-17 08:58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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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北京通州一小区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而引发火灾,造成5人死亡;7月18日,浙江杭州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一对父女被严重烧伤……近期频发的电动自行车燃爆事故,再次将城市电动自行车治理这一难题,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比起充电不当而引起燃爆,电动自行车“任性骑”引发的交通事故更为多见,且同样触目惊心。

过去我国是自行车大国,如今这种出行需求又投射到电动自行车上。数据显示,我国电动两轮、三轮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3亿,且仍在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电动自行车凭借出行便捷、不怕拥堵、性价比高等显著优势,深受不少上班族和外卖、快递从业者的青睐。然而,不时出现电池自燃以及快速行驶导致交通事故等问题,让群众对其既爱又忧。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视之为洪水猛兽,出台一刀切式的严管政策,然而收效甚微。

电动自行车上路该不该管?当然该管,关键要善治,要管好。

长期以来,一些生产厂家无视国家对电动自行车重量与速度的标准要求,生产的不合格产品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成为“隐形的杀手”。不合格电池使用不当容易引发自燃,更是成为居民身边“不定时的炸弹”。根据相关部门的数据,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车火灾,其中80%的火灾为充电时引发。

有人视交规如儿戏,闯红灯、逆行、快速在马路上穿行成为家常便饭。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通报的“2020年十大典型交通事故”中,有6起案例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死亡。漠视交规、我行我素,既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也是对他人人身安全的漠视。对此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必须严格管理。

如何严管?各地陆续出台了加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告、通知、规范,里面许多条款都使用了“严禁”“禁止”“不得”等关键词,鲜有涉及保障电动自行车合法路权的条款。有的城市直接划定了电动自行车禁行区,还有的地方搞一刀切,一律禁止共享电动车在全域或市中心投放使用。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关键在治本。应当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提高生产厂商的质量和安全意识。对于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不合规产品的厂家及销售商,要施以重罚。有人擅自增加电池容量,或将体积大、容量小的铅酸电池非法改装成体积小、容量大的锂电池。在改装过程中,整车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可能会遭到破坏,从而为电动自行车燃爆事故埋下伏笔。针对此,要加强监管,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行为。

与此同时,完善相关配套建设。最新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然而,在具体实行过程中,由于对小区配套建设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只是鼓励性的,多数小区不会积极进行电动自行车的基础设施建设。

以电动自行车上楼为例,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做类似危险的事情,之所以上楼无非是为了充电便利和防盗。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小区集中安全存放和充电配套到位,使居民的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规范城市电动自行车使用,需要提升政府的精细化治理能力。对于日常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的人群,基层部门可多渠道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对于触犯交规屡次被罚的,加强身份识别,必要时借鉴针对汽车驾驶员的惩罚措施,要求集中统一学习,方可重新获得驾驶使用资格。

而对于送餐、送快递等经营性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人群,除了要求车辆合规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可以探索与其所在单位联手,将交通违法行为与职业处罚挂钩,以增强警示效果。当然,前提是所在单位有更为人性化的管理措施,比如给外卖骑手送餐留足合理的时间。

只要城市多一些绣花式治理措施与耐心,综合施策,强化源头管理和配套保障,将群众的烦心事变成管理部门的心头事,就能够将电动自行车在千头万绪中管理好,实现电动自行车与城市的和谐共处,让城市更有温度。我们看到,有的城市有众多电动自行车安全行驶在路上,与其他交通方式并行不悖。还有的城市对共享电单车温柔以待,真正将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记在心上。这正是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与治理智慧的体现。

    责任编辑: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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