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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新设三大监督局: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
10月2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媒体通气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介绍了国资委改革监督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外派监事会作用的重要举措,其中包括新设三大监督局,并建立监视工作三大平台。
据国务院国资委通报,10月10日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后,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国资委对改革监督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全面部署,结合国资委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提出了加强监事会监督的重要举措。
——一是强化工作领导。调整领导班子分工,除原有一名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分管监事会工作外,增加一位委领导,专门协助分管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领导。
——二是强化机构支持。整合委内监管资源,设立监督一局、监督二局、监督三局,与监事会形成“一前一后”互相配合的关系,负责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深入核查、分类处置、整改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相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完整闭环。
——三是强化运行机制。分别以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分管委领导、监事会主席为主体,形成领导决策、协调处置、监督报告等“三个平台”,推动监督成果综合运用。第一平台为监督报告平台,由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承担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发现和报告问题,督促落实应由企业自行整改的事项;第二平台为协调处置平台,由分管委领导负责,三个监督局承担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推动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的综合运用;第三平台为领导决策平台,以国资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为主体,研究监事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听取监事会主席对有关企业监督检查重大情况的报告以及监督局专项工作汇报,实现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
王文斌称,监事会作为出资人监督的专门力量,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按照国资委统一部署,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着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和落实监督责任。
具体包括四点内容:
一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企业重大决策、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
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综合运用列席会议、听取汇报、访谈座谈、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企业重大决策和运营情况,发挥预防预警功能。根据需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集中重点检查和境外国有资产检查。
三是进一步加强成果运用。监事会检查发现的企业重大决策不合规、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风险、重大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企业领导人员违法违纪违规线索以及监事会主席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情况,要一事一报告。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要严肃追究企业领导人员责任。
四是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建立以报告制度和履职记录制度为核心的监督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对消极监督、不作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或调整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总的来看,要更加有效发挥监事会的制度优势,更加充分发挥监事会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法治央企、阳光央企。
据王文斌在会上介绍,国务院国资委对监事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过去3年,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03家中央企业,基本都派出了监事会,2013年7月监事会进入了第五个任期,三年来监事会累计实地检查中央企业及重要子企业5684户,列席企业会议10157次,对53家企业的部分项目开展了境外国有资产检查,揭示了企业各类问题和风险12226项,也配合了巡视经济责任审计,经营业绩考核等工作,实现了出资人监督管理的有效联动。
7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监事会工作会议暨监事会换届调整大会,对新一届监事会进驻中央企业进行动员部署。目前,新一届监事会已全面进驻103家中央企业开展第六任期监督检查工作。新的任期,监事会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和风险导向,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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