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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3月起全面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去年亿元标的达18件
2月22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上海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同时宣布全市法院将从3月1日起按照新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进网络司法在线拍卖。
会上公布的《实施细则》共分二十五条,内容涉及拍卖标的物的底价确定、符合暂缓或裁定中止拍卖的情形、监督考核工作如何开展等内容。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法院了解到,上海法院每年有2000余件司法拍卖。相关数据显示,仅2016年,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成交价超过1000万的标的就达414件,其中1亿元以上的18件。
今年年初,闵行、杨浦等法院又在最高法院确定的淘宝网等相关拍卖网站平台上进行深化试点。闵行法院的两套被执行房屋在经过24小时网络公开竞价后一拍成交,其中一套房屋经过49轮竞价,最终价格高出评估价28.63%。杨浦法院的一辆被执行车辆也在评估价以上成交。
上海海事法院近日也成功网拍一艘船舶,一新加坡买家以人民币9600万元竞得船舶,这也是上海法院至今船舶单笔成交价最高的一次网络拍卖。
上海高院副院长盛勇强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是上海法院实现“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司法拍卖是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重要途径之一,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能否有效实现,是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上海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为“彻底解决执行难”添砖加瓦。
2016年8月,最高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最高法院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投票后,将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等五家网站纳入了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
为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统一要求,2016年10月,上海高院开始着手起草《实施细则》,并结合上海实际,在内部分工、加强监督、办理流程等具体操作层面进行了精细化分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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