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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一法院回应干警执行公务接受吃请:人均45元,已停职
澎湃新闻记者 彭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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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干警一行4人接受两名当事人吃请,6人共花费270元,遭拍照曝光。4月13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通报称,责令4人退还餐费,对执行干警王丹丹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停职检查,其他3人为劳务派遣人员,写出书面检查。
“洛阳吧”网帖举报称,4月10日,西工区法院执行局王丹丹一行四人,在许昌市七一路胖东来时代广场三楼“土大力”韩式餐厅,接受王某(原洛阳某担保公司财务人员)的宴请。





校对: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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