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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与该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在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设立驻检察院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工作站,由法律援助中心每日安排1名值班律师入驻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对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提供法律帮助,并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过程,确保认罪认罚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原题为《福清市检察院设立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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