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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继承权证明取已故父亲存款,被要求公证“你爸是你爸”

谢涛/华商报
2017-06-1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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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陕西省蓝田县法院的调解书上写着,史师傅享有已故父亲的遗产,然而去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仍需有公证书。

为了一纸证明,三兄妹假打官司

史师傅的父母早早离异,父亲于三年前过世。“父亲走后,他的两个银行账户里还存有6万元,我们一共兄妹三人,因为父亲走得急没来得及告诉密码。“史师傅说。

父亲突然离世后,兄妹三人直到近期才从悲痛中缓了过来,处理这6万元的遗产。“我们三兄妹对遗产没有任何异议,起初我们三人一起去银行准备把钱取出来,可银行不允许,说必须出具我们三兄妹有继承权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

“要公证花钱比较多,我们三兄妹想了个办法,我以继承权纠纷的名义把大哥和小妹告上法庭,法院庭下调解,让大哥和小妹放弃继承权,我就可以拿到继承权证明。”

14日,华商报记者见到了这份蓝田县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写着,经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史师傅父亲名下6万元存款及利息全部归史师傅所有。

“我们兄妹三人对这份调解书无异议。”史师傅的小妹说。

6月13日,史师傅带着父亲的相关材料和自己的相关材料以及法院调解书前往当地的农行取钱时,“银行仍要求我去公证,证明我爸是我爸。”

律师:法院调解书具备法律效力

14日,华商报记者咨询了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茂。张兴茂说:“法院的调解书同判决书一样具备法律效力,银行就必须认可调解结果。如银行拒不给权属人办理取出遗产,可由法院就调解书协议强制执行。

华商报记者陪同史师傅来到了该农行。工作人员表示,经和上级部门沟通,银行方面认可蓝田县法院的调解书,并为史师傅取出了父亲生前在银行存的钱款。

(原题为《 银行只认公证不认调解书》)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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