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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评论:何处安放城市的“广场舞姿”,政府不能视而不见
央视评论:
广场舞早已成为大妈大爷们晚间活动的保留项目,不管愿不愿意接受,这是事实,也成了很多城市的风景线。鉴于此,来自普通市民与广场舞大妈之间的冲突不时见诸媒体,噪音、光照、场地等都是矛盾所在。一直以来,如何确保市民的居住权利、如何保证广场舞大妈的文娱权利,怎样做到两者间有效地平衡,的确困扰着各利益主体,更困扰着城市治理者。

空间划分是问题关键
对症下药,首先需要诊断病症。从一系列广场舞引发的冲突中不难发现,空间划分问题才是共性原因。老年人活动锻炼影响到他人,多数是因为他们的运动在生活区或办公区进行,而不是在专门的休闲广场或文娱场地。如此看,大妈们想跳舞却没有合适的空间,只能占用如篮球场、小花园、马路空地等,不同需求的人群在“同一屋檐下”,很容易产生利益摩擦。可以说,解决好了活动空间问题,就能避免大多数不必要的冲突。
但现实情况没有如此乐观。一方面,城市的发展与规划存在局限性,更多的空间给了住宅、商业、交通等领域,更少的空间留给了文化和休闲,即便一些城市有不少文化广场,也存在分布不均衡、密度不合理等原因,有的能找到地方跳舞,有的就只能各显神通。另一方面,快速到来的老龄化社会,对文娱广场的需求远远大于城市供给,更多的老年人要走出去、动起来,而公共空间并没有明显增加,这种发展中的矛盾才是亟待重视的,也需要更有前瞻性。
广场舞大妈应该去哪跳舞,不是简单的尊老爱老问题,它给城市治理者提出了新课题,即如何让城市空间更多元、更包容、更和谐。全民健身是一直倡导的理念,小伙子打篮球、年轻人跑步、老年人跳舞都是合理权益,政府不能视而不见,甚至让小事件拖成大事故。
一个成熟的城市应该更加注重城市品质,应该更全面地兼顾不同群体的空间需求,为老人寻觅一块合适场地,为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提供分层次、多元化的服务,才更显城市温度。

广场舞争议再大,也不能否认它是目前老年人难以替代的娱乐健身方式。更重要的是,相较于日本的“无缘社会”,老年人生活得孤独、寂寞,中国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结伴活动,我们应该庆幸时间和时代没有把他们抛下,而接受他们最好的方式就是提供更人性化的条件。毕竟,哪有无缘无故地骚扰与冲突,无非是城市治理做得还不够、城市服务还欠缺。

(原题为《何处安放城市的“广场舞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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