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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郎结婚当天无证驾驶被查,民警:先度蜜月再拘留
“等你度完蜜月找个时间来我们黄梅大队接受处罚”。7月19日,重庆人黄某及家人从湖北咸宁出发赶往南京,在行驶途中因无证驾驶被湖北省高速交警黄梅大队民警查处。
在问询中,民警了解到黄某于当天刚领结婚证,此行是前往南京办婚宴,于是民警决定让这位新郎“先度蜜月,再接受处罚”。
成都晚报记者联系上处理此事的湖北高速交警黄梅大队民警祝警官,他向记者还原了当时的情况。
新郎无证驾驶,换位躲避检查
7月19日下午4时许,祝警官正在沪渝高速公路界子墩收费站执勤,对过往收费站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不远处一辆小车有异常情况。祝警官回忆说:“一辆棕色的小轿车很突兀地停在收费广场不远处,我远远地看到副驾驶下来一个人,而正驾驶的人挪到了副驾位置。”祝警官随即对该辆车进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和已经坐在副驾的黄某出示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祝警官说:“考虑到他特殊情况,没有处罚那么重,对其给予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5日。”
记者了解到,民警对黄某依法开具了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未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并告知黄某,等其办完婚宴后来大队接受处理。看到黄某对处罚结果有点担心,祝警官说:“既然有违法行为,肯定是要面临相应的处罚,但不要有心理包袱,先安排好结婚事宜,再按照规定时间到场处理。”此外,因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黄某的哥哥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人性执法常有,律师表示合法
湖北高速交警黄梅大队民警杨警官告诉记者,类似对黄某的这种处罚方式并不是个例。在此前的一次执法中,一位身体有残疾的男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了500元的罚款。杨警官说,后来了解到该男子家庭条件不好,最后没有执行罚款。“这种人性执法的方式也是要酌情考虑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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